欢迎访问新医改评论网!您是第 1245088位访问者
此前,为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对控制辅助用药使用进行严格监管和限制一直是政策要求,部分省、市和医院也出台过辅助用药目录,按照分类来说,有电解质类、增加组织代谢类、肿瘤辅助治疗类、肝病辅助治疗类、免疫调节类等。药脉通将此前被列入辅助用药目录品种清单整理如下,供参考。
据E药经理人统计,到目前为止,共计由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湖北、云南、福建、四川、广西、青海、甘肃等14个省已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表示对辅助用药进行重点监管或是限制使用,其中9个省市公布了具体名单。
1,《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简称《医保目录》)(2009年版)中,明确指出属于辅助用药的医保品种目录。
《医保目录》中,西药部分有麻醉用药物、抗肿瘤药物、消化系统药物这三个类别中含有辅助用药。中成药部分肿瘤用药中含有辅助用药。《医保目录》中,含有辅助药物品种:甲类7个、乙类56个;西药41个,中成药22个;注射剂32个、口服制剂31个。具体品种如下:
麻醉用药物:
抗肿瘤药物(西药):
肿瘤用药(中成药):
消化系统药物>>肝病辅助治疗药物:
(图片来源:药智网)
2,在各省被列入辅助用药目录的180个品种:
西药部分
中药部分
生物制品
分享到微信 |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