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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报销比例提高到90%,医保撑得住么?

来源:诊锁网  作者:徐毓才  发布时间:2019-03-12   | |

据搜狐健康报道,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记者会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指出,健康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

王培安指出,随着脱贫攻坚战的深入,将来剩下的贫困人口中老弱病残占比将越高。因病致贫、返贫是扶贫“硬骨头”的主攻方向,这是长期化的问题,不会随着2020年宣布消灭绝对贫困以后就会消失,要通过综合办法解决。

王培安认为,随着医疗条件的改善,人民健康意识的增强,健康的需求会越来越大。王培安建议,要立足长远,制定统一的兜底医疗的保障政策,加强制度的衔接,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的个人支付医疗费用再次给予补助,使综合报销比例达到90%左右,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

老徐认为,王主任这个建议想法很好,心情也是好的,但实际上存在很多问题。

第一个问题:不分花钱多少,一律将看病报销比例提高到90%有没有必要?笔者认为:没有必要。理由如下:

一、由于我国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不强,通常能够看的病都是比较轻的,大多不需要住院,如果报销比例过高,而且政策规定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起付线,很多不需要住院的病人由于住院自己付费很少,所以积极要求住院,使得基层卫生院住院的病人中贫困人口占了大多数。

二、由于对每一位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都要达到90%,使得很多人在选择就医时侧重于大医院,为什么会这样?比如同样是某种病,在县医院住院花费5000元,在省城住院可能需要10000元,如果要求报销达到90%,在县医院自己出500元,在省城医院自己出1000元,500元和1000元支出,对于个人来讲不算什么,但对于医保及政府财力支出就差距很大。有人会说,那不是有严格的逐级转诊制度吗?不需要转外就医的,不能去,不给与转诊不就得了?!问题是对于病人要求转诊,谁能阻止得了?在目前这种执业环境下,谁也承担不了不同意转诊可能造成的危险,哪怕只有万分之一。

三、对于住院花费较小的,大部分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病人,花费平均不足5000元,通常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及民政医疗救助政策执行到位后,通常就可以解决大部分医疗费用,个人支出大多数不超过1500元,按照健康扶贫政策,如果兜底到合规费用80%,大部分支出都在1000元以内,而这些费用并不会导致贫困,但如果硬性要求达到90%,个人少支出500元,而众多类似的病人就会给医保资金造成巨大的压力。据了解,很多地方的医疗保险基金都因为健康扶贫而出现亏空。

四、在国际上,有一个灾难性医疗支出的概念,所谓灾难性医疗支出,表示家庭自付医疗费用率达到了较高的程度,会给家庭造成“灾难”。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家庭自付医疗费用占家庭支付能力的40%及以上时,被认为该家庭发生了灾难性医疗支出。

五、习总书记指出,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就是让贫困人口常见病、多发病能看得起,即使得了大病基本生活还能过得去,但不是由政府把所有看病的钱都包起来。

二是谁为90%买单?如果是财政,目前能不能担得起?2017年,原国家卫计委制定的2017年度健康扶贫年度考核细则中提出,贫困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80%,达到90%以上要加分,极大地增加了贫困地区的财政负担,也吊高了贫困人口的“胃口”,很多地方住院比例明显提高,使得财政压力山大,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更是不堪重负。

三是肯定会浪费大量的资源。精准扶贫贵在精准,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是中央提出的目标。所谓措施精准,就是既不能降低标准,也不能吊高胃口,要注意避免福利陷阱和悬崖效应。而健康扶贫中,对贫困人口不研究住院费用负担,简单的要求报销比例达到90%这样一个过高的目标,不但造成有限的财政资金浪费,而且还会造成贫困人口过度医疗和过度住院的“福利陷阱”,也会贫困人口与非贫困人口巨大的落差的“悬崖效应”,因此不应该出此下策。

国家提出健康扶贫三个一批,即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其含义是对于明确要求的那些大病按照“四定两加强”实施救治,对于慢病组建家庭医生团队,开展有效的签约服务管理,实施“治未病”,阻止疾病发展速度,对打重病,也就是治病费用负担过重,可能造成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必须给予“兜底保障”,而这里实施“兜底保障”的那一批主要指的是重病,那么健康扶贫制定的政策就要研究什么是重病,而不是简单地提高报销比例。笔者认为,这个标准可以参照国际“灾难性医疗支出”的标准,如果这样,对于什么情况下要报销比例达到90%起码要确定一个“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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