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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观察 | 医改的根本在于体制改革

来源:新浪博客  作者:理论与实践  发布时间:2019-07-18   | |

2009年,我国第一部医改方案标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在医改中第一次中提出‘体制改革’。什么是‘体制改革’?为什么要‘体制改革’?怎样‘体制改革’?十年医改做了哪些‘体制改革’?

 

说起‘体制’,大家都熟悉,比如,公立医院是‘国营’体制,民营医院是‘民营’体制。

 

那么,‘体制改革’应该怎么改?是把‘国营’改成‘民营’?还是把‘民营’改成‘国营’呢?

 

这要看如何能实现医改的目标?如何让‘医疗市场’为患者提供质优价廉、及时、周到的医疗服务?如何提高医疗市场的‘整体功能’?

 

‘市场’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医疗市场’是由各级各类大小‘医院’、诸多‘患者’、‘政府’三种要素构成。

 

市场中不同要素形成不同关系,不同关系形成不同机制。比如:

 

1、各级各类医院之间如果存在平等关系,必然形成‘平等竞争’机制或称‘公平竞争’机制;如果存在不平等关系,必然出现不‘平等竞争’机制或称‘不正当竞争’机制。

 

2、政府与医院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是上下级关系,形成的机制也称‘体制’。政府直接包办的医院称为‘公立医院’,政府不直接包办的是‘民营医院’。因此,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之间体制不同,地位不同,权利不同,必然存在不平等关系,形成不平等竞争机制或称不正当竞争机制或恶性竞争机制。

 

3、医院与患者关系

 

医院与患者之间是医疗服务的‘卖方’与‘买方’关系,如果‘卖方’与‘买方’是平等关系,出现自由买卖机制。如果‘卖方’强,出现强卖机制,如果‘买方’强,出现强买机制,‘强卖’‘强买’都是恶性机制。

 

‘民营医院’与患者之间是平等关系,出现自由买卖机制;因为‘公立医院’是政府的直接下属,公立医院医生是国家公职人员,所以,患者与公立医院之间存在不平等关系,出现不能自由买卖机制,出现‘强卖’机制,患者必须接受规定服务、即使是质劣价高的服务也必须接受。

 

市场中各个要素之间的不同关系形成的不同机制的总和称为‘市场结构’,‘市场结构’决定市场功能之强弱。‘供给侧平等竞争,需求侧自由选择产品或服务’的市场结构,功能最强,是最佳市场结构,它不但使产品或服务资源最大化,而且具有公益性。 要产生此种市场结构,‘平等’关系最重要,各个医院之间地位平等,才能出现平等竞争机制;医院与患者之间地位平等,才能出现公平买卖,没有强买强卖。

 

市场要素之间地位不平等,就不能产生‘公平竞争’机制和‘自由选择’机制,就不能产生最佳市场结构,必然医疗资源短缺,且没有公益性。

 

市场要素之间的‘不平等’从何而来?是公立体制造成的。公立医院享有政府给与的最高地位和各种优惠待遇,造成公立、民营不平等,出现不公平竞争。也造成公立医院与患者之间不平等,形成强卖机制。公立医院是削弱医疗市场整体功能的肇事者,是造成看病难看病贵的根源。

 

所以,体制改革,应该把医疗市场中的公立医院,改革为民营医院,形成‘平等’‘自由’的最佳市场结构,使市场功能最强化,使医疗服务供大于求,彻底根除看病难看病贵。

 

有人认为把‘公立医院’改为‘民营医院’就会天下大乱!不会的!看看把政府包办农业生产改为农民自己种地后,不但没有天下大乱!反而年年丰收!永远告别饿饭!

 

实践与理论都可证明,体制改革是根除看病难看病贵的唯一途径,不搞体制改革,只在市场要素【医院、患者、药品】上耽误功夫,不能强化市场整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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