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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企是怎么过票洗钱做假账的?从财政部对77家药企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说起!

来源:知乎  作者:mm chen  发布时间:2019-09-12   | |

  

 

  医药行业里带金销售、回扣营销、做假账、虚开票据盛行,国税总局近年披露的虚开大案,半数跟药企相关。在税务稽查、行政禁令等三令五申下,许多代理商和药企认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医药企业违规操作仍然屡禁不止。

  最近由财政部加急发文,对77家药企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通俗点说就是查做假账。财政部的这次文件绝对是有备而来,不仅抓住药企的要害,核查销售费用,还要对对医药企业销售环节开展“穿透式”监管,延申检查关联方企业和相关销售、代理、广告、咨询等机构。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药企销售费用、成本和收入、采购返点、虚开票据,可见财政部对药企的账务处理非常的熟悉。

  

 

  财监(2019)第18号加急文件显示,包括赛诺菲、施贵宝等国际知名药企和复星医药、恒瑞医药、步长制药、上海医药等A股多家上市药企都在该份检查名单中。

  77家药企名单

  

 

  涉及的上市公司:

  

  •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上海腾瑞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华熙福瑞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药企过票洗钱做假账有哪些惯用手段?

  1、虚假销售费用

  为了通过发票套取大量现金,药企、经销商的惯常做法是伪造大量的会议费、住宿费、交通费、咨询费等,为了让一系列会议真实符合证据链完整的要求,还要伪造各种资料来说明这些会议真实存在,例如虚构会议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企业造假提供线下会议照片,一场会议照片反复多次使用,伪造的会议现场照片里都是自己公司职员。这些都为企业埋下隐患,因为数码拍照的时间、地点、手机型号在照片信息电子档里都有记录,所以现在很多编造证据链的常规套路是用打印的照片,而且是打印质量越差越好,甚至用黑白照片。另一个手法就是虚构调研咨询项目,所谓的市场调研项目,随附材料连调研具体项目,参与调研人数,汇总情报分析都没有。这些造假手段短期内,仅形式审查可能看不出问题,但长期来看问题就出来了,财务报告里一年举办上千场学术会议、交流会,调研会,这显然不合理,不符合正常操作逻辑。

  通过不同方式给医务人员回扣:国内有非常多的药企洗钱兑费用,通过简单粗暴的方式,给专家医生大额的咨询费、宣传费、讲课费等。还有通过第三方移动医疗公司或者自建合建所谓“阳光营销平台”,采用比如医生点击一个视频给300元,做一个调研给500元,随便录播讲个课给一两千元,这样操作看起来时间、地点、人物都是可以的,但你会发现一个很奇怪的逻辑,这个药企一年光让医生看视频就花了几千万,这是一个严重的不符合常识的营销行为。想方设法以讲课、咨询为名,行给医生回扣之实。

  2、蓄意抬高成本

  为了提高企业成本少交税,或者把费用洗出去,一批药企在未真实采购原料的情况下,接受全国多地企业虚开中药材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逃税款并套取非法利润所得。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蓄意增加企业进项,减少企业利润,进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为此药企甚至开办空壳公司,制造虚假交易记录,为自己虚开增值税发票。少缴纳的税款再通过众多账户的腾挪,最后回流到企业,用以支付利益输送。

  3、“高开模式”洗钱

  “两票制”则让通过流通环节洗钱的“低开模式”无法运作,很多药企转而通过抬高出厂价高开洗钱。在“高开模式”下,药企仍然必须要有足够的现金回扣、劳务费支付给医院、医疗机构用于学术推广、技术开发等。否则药企还是要关门,因此,不得不列支大量的劳务费、会务、技术服务费等就成了洗出现金的现行办法。但是高开之后,这些洗钱即代理商不是自己销售行为,而是在厂家指导、监管下的推广行为,代理商违规那么厂家也必须要承担违规责任。也就是要承担穿透监管责任,而且由于高开,所有的行为都在财务上留下痕迹了,也就是说不合规证据链永久留下来,什么时候查什么时候死!

  4、采购返点

  为了提高药品销量,很多药企、医药公司也通过按照采购药品数量向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销售返点,本质上就是回扣。甚至有的药企出价百万购买药品采购权,比如,打包购买某医疗机构、卫生院未来5年的药品采购权,每年采购不少于100万。这就意味着这些医疗机构只认准某医药公司,只能从该医药公司采购药品。这样专门为药企敞开大门,必然要收受销售返点等各种好处。

  

 

  本次,为了核实医药企业销售费用的真实性、合规性,监管局和财政厅(局)的检查组也列出了重点检查的内容:

  检查内容

  1、销售费用真实性

  销售费用列支是否有充分依据,是否真实发生;

  是否存在以咨询费、会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各类发票套取大额现金的现象;

  是否存在从同一家单位多频次、大量取得发票的现象,必要时应延伸检查发票开具单位;

  会议费列支是否真实,发票内容与会议日程、参会人员、会议地点等要素是否相符;

  是否存在医疗机构将会议费、办公费、设备购置费用等转嫁医药企业的现象;

  是否存在通过专家咨询费、研发费、宣传费等方式向医务人员支付回扣的现象。

  2、成本真实性

  采购原材料时,是否存在通过空转发票等方式抬高采购成本的情况;

  将制造费用分摊至不同药品时,分摊系数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蓄意抬高生产成本的现象。

  3、收入的真实性

  是否利用高开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

  是否将高开金额在扣除增值税后又以劳务费等形式支付给医院等机构或者用于医院开发、系统维护、学术推广等

  4、其他

  是否存在按照采购药品数量向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销售返点现象;

  库存管理、合同签订、销售发货、款项收取等流程控制是否有效,是否存在药品空转现象。

  综上所述,随着康美,步长和仙锯制药不断被质疑和交易所问询,蝴蝶的翅膀衍生出更大的风暴,其实真正的危机不是现在已经发生的违规事件,而是未来,在所有人都盯着的前提下,国内一大批医药企业还敢不敢沿用过去兑费洗钱走回扣的营销模式了,那么一旦回扣大幅缩减,那么如何创新营销模式呢?这不是利润多与少的问题,而是生与死的问题!

  关于合规营销与学术推广可与作者Dr.2交流联系(微信号:medicool2)

  附财政部文件

  

 

  

发布于 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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