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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议国家鼓励马云、马化腾等慈善家建永不关闭的中国火神山和雷神山慈善医院集团的思考

来源:新医改评论  作者:友康413  发布时间:2020-04-07   | |

 

  我国国内新冠疫情现已得到最有效的控制,武汉所有方仓医院已全部关仓。火神山和雷神山(以下简称“两神”)医院随着重症病人的最后全部出院和外援医务人员的全部撤离,也将完成其本次抗击疫情的神圣使命。在疫情结束后,武汉的所有方仓医院必然是物归原主,恢复其原来的用处;而“两神”医院的情况却完全不同,它们不仅集聚了来自全国的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并引起了全球数十亿人的高度关注,其知名度和影响力绝不亚于全球任何一家著名医院。“两神”医院的建设速度和在抗疫中的巨大作用,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具有重要的纪念意义和教育意义。所以,国家绝对不会将这两家具有史诗般意义的医院,在疫情过后将其拆除、闲置或当仓库使用。笔者坚信,武汉不会这样做,湖北也不会这样做,中央更不会这样做。

 

  那么如何合理、充分利用好“两神”医院的现有资源?笔者建议:由马云、马化腾等既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又有强大经济实力,还有强大移动互联网平台(以下简称“三强条件”)的企业家和慈善家,通过竞标或直接由国家受权的方式,分别建两家永不关闭,防病与治病融为一体,线上与线下紧密结合,既有全国医疗中心又有众多基层服务网点的中国火神山和雷神山慈善医院集团。


马云等可用“互联网 + 支付宝”能“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也许他们也能用“互联网 + 人工智能”让天下没有难看的医生(即让患者看病不难不贵)。

  

(一)

 

  笔者之所以提出这样的建议是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两神”医院均具有重要纪念意义,如果我们只是像办其它历史纪念馆那样,仅为了收几张门票而将此珍贵资源供游客参观,那就太可惜了。如若国家利用“两神”医院现有的硬件和软件条件,尤其是利用其已在全球的知名度来办有全球影响力的大型医院集团,这既有纪念意义,更有实用价值。

 

  二是新冠疫情虽然在国内已被有效控制,可是境外却在大暴发,而且我国还不断有境外输入病例,国内依然还潜着诸多未知风险。更何况还有专家称,新冠病毒今后还有可能与流感病毒一样与人类共存,那么防控新冠将与防控流感及其它慢性病一样,仍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所以由“两神”保佑华厦子孙生命和健康的使命将永远存在,甚至更加任重道远。希望能在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帮助下,尤其是通过慈善家和企业对“两神”医院集团体制和机制创新的优势,大幅度降低医疗卫生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为国人提供比其它所有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收费更低,服务质量更好,而且更能体现公益性的医疗健康服务,从而让更多的平民百姓,尤其是贫困弱势人群病有所防和病有所医。

 

  三是国家一直非常重视社会办医,可是由于种种主观和客观原因,我国的社会办医一直处于“小散乱”状态,尤其是社会信誉度不高。希望能通过让马云、马化腾等具有“三强条件”的慈善家和企业家接管“两神”医院后,再将这两家医院继续建成比台湾长庚医院和美国凯撒医院集团规模更大,医疗条件更好,病人满意度更高的中国医疗健康服务领域的“航空母舰”。如果这一目标能够实现,必将改变我国社会办医在民众心目中的不良形象,从而引导全国社会办医早日走出窘境。

 

  四是我国的现已在农村建了3000多家县域医共体,城市也将建大量紧密型医联体(其实也是医共体)。可是这些医共体基本上全都是公立的,这不符合国家“多元化”办医政策,也不符合今年最新中央医改《意见》中再次强调的“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文件精神。由慈善家和企业家建立的“两神”医院集团,其实也是医共体(也称紧密型医联体),如能公平参与医共体建设,就能改变全国目前公立医共体一统天下的垄断局面,通过竞争提高全国医共体的工作效率。

 

  五是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的“互联网+”近年来一直“叫好不叫座”,尽管国家十分重视,可是在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应用并不广泛也不理想。希望能通过马云、马化腾等具有“三强条件”的慈善家和企业家,充分利用其强大的移动互联网平台优势,在“两神”医院集团中建立线上与线下紧密结合的医疗健康服务系统。通过示范作用,更有力的带动“互联网+”在全国医疗卫生领域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

 

  那么如何才能办好“两神”医院集团?笔者认为必须坚持以下五项原则:

 

  一是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既然将“两神”医院集团定位为慈善医院,那么这两家医院集团必须是非营利性,不以营利为目的,集团的利润仅能用于自身发展。同时通过政府和社会方方面面的帮助,尤其是通过慈善家和企业家对“两神”医院集团实行体制、机制和技术创新的优势,大幅度降低医疗成本和提高工作效率,让患者看病基本免费,争取做到比公立医院更能体现其公益性。

 

  二是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也许有人认为,既能是慈善医院,那么医院就应完全由慈善家和企业家投资,并且一直投资下去,政府、用人单位和患者个人不用再出一分钱了。如果是这样,再有经济实力的慈善家和企业家也承受不起,这种慈善医院办不了多久就得关门。所以办“两神”慈善医院集团,除了由慈善家和企业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投资和适当吸收社会捐助外,还应与其它公立医院一样享有政府补贴政策待遇;更重要的是应与其它所有医保定点医院一样享有同等的医保政策待遇。只有这样,“两神”医院集团才能走得更好更远。

 

  三是必须坚持防病与治病紧密结合原则。我国现在的医院普遍仅重视治病,而轻视防病。因为生病和看病的人越多,医院的收入也就越多。同时,不少政府的疾控机构对做好疾病防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如果政府无钱投入的工作一般不会去做,即使政府有钱投入的工作也未必一定能做好。所以必须让“两神”医院集团转变机制:通过“让点菜者自己买单”(即实行医保按人头付费方式),促使医院在认真做好治病工作的同时自觉做好防病工作,真正做到有病早治,无病早防。

 

  四是必须坚持线上与线下紧密结合原则。“两神”医院集团应在做好线下服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互联网巨头的线上服务技术优势:包括在线咨询、远程会诊和网上配药等措施,让病人少跑路、少转院、少花钱。不仅方便国内(尤其是老少边穷地区)的病人,而且方便国外的病人,都能及时在“两神”医院集团看得上病。通过“互联网+”,不仅让天下做生意不难,而且让天下“看医生”不难。

 

  五是必须坚持服务的“高度”与“宽度”相结合原则。所谓“高度”,就是“两神”医疗集团必须分别都有自己的全国医疗中心,具体承担治疗疑难杂症任务,其未来的技术发展目标是全国乃至全球顶尖水平。所谓“宽度”,就是能在武汉和湖北,甚至在全国其它地方的城市和农村有更多的基层服务网点,方便当地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就近接受医疗健康服务。

  

(三)

 

  那么建“两神”医院集团具体如何操作?笔者建议:

 

  一是在这我国这次控制疫情效果完全稳定后,通过公平、公开招标的方式,甚至还可通过全民网上投票的方式(也可以由中央直接受权的方式),将“两神”医院的名称及硬件分别交给中标的两位慈善家和企业家无偿使用,竞标者必须是像马云和马化腾等具有“三强条件”的慈善家和企业家。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管理者要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如因经营不善,国家有权收回“两神”医院名称和现有硬件设备的使用权。

 

  二是“两神”医院集团分别为两个独立法人实体,均为紧密型医院集团,两者既有合作也有竞争。均可在武汉设立集团总院(总院可在原址,也可重新选址)。同时可在武汉当地的县区设立若干分院,并可在当地社区设立基层服务网点。条件成熟还可逐步在湖北乃至全国设立若干分院和基层服务网点(这就像现在国家号召全国各地建紧密型医联体和医共体一样)。武汉集团总院可作为未来的全国乃至全球疑难杂症的医疗中心和研究中心。

 

  三是“两神”医院集团可以借鉴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武汉市商业职工医院的成功做法:“保险医疗”(即最近中央医改《意见》中要求的“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也是2009年中央6号文件中提出的医保“按人头付费”)。具体做法是:当地的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不仅可以选择医共体(包括医联体)签约,也应允许他们选择“两神”医院集团中的任何一家签约,签约期至少一年。如不满意,在签约期满后可以跳槽。由当地的政府相关管理机构将居民和职工的防病与治病费用(即政府的基本公共卫生费用、医保补贴费用及个人交纳的保费),定期按人头拨付给“两神”医院集团,费用超支不补,结余也归医院集团。由“两神”医院集团负责所有签约人员的门诊、住院和预防保健(即治病与防病)责任。

 

  四是由于“两神”医院集团有明显的体制和机制优势,医疗成本较低,所以其签约人员除享受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外,还可享受像当年的武汉商业职工医院“保险医疗”一样的医疗保障待遇:患者用药、检查(除核磁和CT等高档检查需少量付费外)无需个人再出一分钱,大病(除器官移植外)也无需封顶。如果刚开始执行觉得心中没底,可以分步到位,患者用药个人也适当收费,但费用应控制在10%以内。这比我们现在的医保定点医院需要患者个人实际付费30-50%(包括《目录》外费用)的负担要轻很多。

 

  五是“两神”医院集团也可以接受国内外的非签约人员的医疗服务业务。非签约人员的医疗服务收费可参照当地公立医院的标准,制定适当低于公立医院的收费标准。

 

  六是作为中国首家大型慈善医院集团,国家应给予必要的鼓励和支持政策:除能享受公立医院同样的财政补贴政策外,并允许“两神”医院集团从公立医院招聘的医务人员均可保留事业单位编制身份直至国家将取消医务人员“单位人”身份的政策完全落地为止。

 

  七是由政府对“两神”医院集团的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实行严格监管。

  

(四)

 

  那么上述操作方法和建议是否可行?笔者认为答案是肯定的。因为:

 

  一是笔者提出的上述操作方法和建议均符合国家现行政策规定。

 

  除符合国家已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外,尤其是符合今年3月5日新华社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医改《意见》。该《意见》进一步强调:“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加快发展社会办医”、“互联网+医疗”;《意见》还进一步明确:“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法人治理,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尤其是还进一步要求:“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也可理解为紧密型医院集团+健康保险按人头付费)。

 

  二是笔者提出的上述方法和建议并非凭空瞎想,而是已有坚实的实践基础。


比如,我国台湾的慈善家和企业王永庆先生创办的长庚医院,虽然也是社会办医,其不仅在台湾而且在大陆都有不错的口碑,深得两岸人民的好评。长庚医院尽管只是民营医院,其体现的公益性并不比我们的公立医院差。

 

  再比如,通过多年试点已取得明显成效,已被国家高度重视,并要求在全国推广的罗湖和天长医共体模式的核心做法也是“医疗集团+健康保险按人头付费”。该模式在全国推广后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如果该模式在全国推广过程中去行政化,尤其是如果在全国今后有更多像“两神”医院集团实力的医共体公平参与竞争,那么罗湖和天长医共体模式在全国的应用效果必然比现在更好。

 

  还比如,上世纪的八、九十年代武汉市商业职工医院的“保险医疗”模式,当时也是享誉国内外的中国医改模式。由于其收费低,保障水平高,吸引了武汉市160家企业4万多职工自愿参保,医院的业务收入增长49倍,医院自身得到了快速发展,当时吸引了众多国内外专家学者前往参观考察。不过十分遗憾的是,由于当时国家有关部门不认可医保按人头付费方式,因而武汉商业职工医院的“保险医疗”经行政干预,最终被迫终止。否则,也许今天武汉商业职工医院比凯撒医疗集团发展得更快更好。

 

  三是笔者认为,在“让点菜者自己买单”的机制下,免费医疗对政府和“两神”医院集团的风险极小。理由是:

 

  首先,免费医疗仅限于签约人员,非签约人员依然是参照公立医院的标准收费。

 

  其次,由于是政府将健康保险基金(即政府的防病与治病投资)与“两神”医院集团实行按签约人头数包干,多不退,少不补,那么政府的基金风险基本是零。

 

  其三,由于是政府将健康保险基金与“两神”集团按签约人头数包干,那么在其它普通医院普遍存在的“八非现象”(即非合理用药、非合理检查、非合理诊疗、非合理手术、非合理住院、非合理医药采购、非法骗保、非法接受医药回扣现象)在“两神”集团将得到最有效的遏制。如果再加上“两神”集团能自觉做好预防保健工作,让签约人员少生病;并充分发挥远程医疗技术优势,减少病人转院成本;如再加上政府将取消医保个人账户,将个人帐户资金纳入门诊统筹,减少资金沉淀,增加“两神”集团的门诊人头包干经费,那么“两神”集团的防病与治病费用利用效率至少可以翻番,所以免费医疗对“两神”集团的风险也基本上是零。

 

  当然,如果在“自己点菜由别人买单”的机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即使政府和社会的投资力度再大,任何医疗机构均无法实行免费医疗,当然也包括“两神”医院集团。

 

  综上所述,如果让中国的慈善家和企业家建中国的火神山和雷神山慈善医院集团,既有纪念意义又有实用价值,既符合国家现行政策,又有实践基础,期待国家能关注、重视并采纳这一建议。也期待业界和学界的老师、同仁和朋友对笔者的建议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附:当年武汉市商业职工医院的“保险医疗”模式基本情况简介

 

  资料来源:摘自2003年4月1日《科技部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四一三”医疗保险模式可行性研究报告》

 

  现已在全国享有盛名武汉市商业职工医院,从1984年到现在一直采用按人头收取企业一定的费用后为企业职工提供相应的医保责任,费用超支企业不补,结余归医院。他们把这种作法称作“保险医疗”。


         该医院从1996年开始只需向企业每位职工每月收取40元保费(仅占当地参保人人均收入6%左右),参保企业的职工不论是门诊还是住院,不论是小病还是大病,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而且患者用药、检查(除CT、彩超等高档检查按20%收费外)无需个人再出一分钱,大病(除器官移植外)也无需封顶。在职与离退休人员享受同等医保待遇。由于该医院的收费标准大大低于公费、劳保医疗及现行国家医保缴费标准,而医保水平又大大高于国家现行医保待遇,所以到2001年止吸引了160家企业(包括远离该医院的一些郊区企业)4万多职工自愿参保。由于该医院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同样也吸引了更多非医保人群。由于业务量的不断增大,医院得到快速发展,该医院在无上级分文拨款的情况下,业务收入由1984年的124万元到2001年底猛增至6050万元,增长49倍,医院自身也得到快速发展。


         自2002年年初以来,武汉市推行国家现行的医保新政策,当地医保机构通过行政手段强行从该医院划走了一部分企业参加政府的社会医保,但因新的医保制度让企业缴费过高,职工看病负担过重,有不少企业想转回武汉市商业职工医院参加原来的“保险医疗”。

 

  (作者补充说明:当年武汉商业职工医院的“保险医疗”其实就是现在中央积极鼓励的医保按人头付费方式。由于某种原因,当年的医保主管部门极力阻止该做法,因而武汉市商业职工医院的“保险医疗”最终经行政干预而被迫终止。)

 

  注:文章作者系“四合一”医共体模式倡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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