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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处方药由“禁止”变为“规范”,意味深长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作者:点苍鹤   发布时间:2020-04-27   | |

  近日,国家药监局召开药品网售监管的相关会议,对于处方药网售的态度发生一定转变,措辞不再是“禁止”,而是“规范”,这一转变是否意味着处方外网售大门即将打开?

  

处方药网售曙光再现?

 

  4月2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司召开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和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调度视频会(以下简称“监管会议”),全面部署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和年度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明确监管任务,提出工作要求,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会议明确重点打击“海淘神药”、“民间偏方”、非药品冒充药品等无证产品和无资质经营者,严厉查处网络非法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精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规范网售处方药行为。

  

处方药网售在立法层面、疫情背景下不断有松动的迹象

 

  一直以来,药品监管部门对网售处方药没有在政策层面上解禁,但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对各行各业的渗透,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也几乎离不开互联网。放开处方药网售一直是行业和社会的期盼和关注所在。

  2019年12月1日,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正式实施,该法在文本层面,仅对部分特殊药品药品规定禁止网络销售,这意味着网售处方药“大门”不再紧闭。

  进入2020年,在新冠疫情期间,为了避免患者进入医院发生病毒交叉感染,国家实时推进了互联网医院及线上医保支付、第三方配送慢性病处方药的政策,包括湖北、浙江、北京在内的十多个十省市,均发布相关政策。

  尽管这些政策均未突破原有互联网医院、药品网售、线上医保支付等既定政策的框架,但疫情期间无疑加速了上述政策的落地。因此,处方药通过互联网医院的在线复诊及医保支付实现了实质性的销售。

  4月14日,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更是首次提出了可以进行互联网疗首诊,突破了以往只允许进行常见病、慢性病的线上复诊政策。

  如果该项政策能够顺利落地,互联网医院将迎来更多在线问诊的患者,而伴随着诊疗,将产生更多的处方药在线处方、并实现销售,进一步扩大了处方药网售的政策面,未来可期。

  因此,在立法层面、疫情推进、政策放宽的时代背景下,药监对处方药网售态度有一定转变是合理而且必要的配合。不过,如何有效进行相应的监管,也成为了摆在药监部门头上的一个难题。

  

那么,药监将如何监管网售处方药?---全网覆盖、线上线下一致原则、以网管网

 

  4月24日召开的“监管会议”透露,目前,药监局网络监管覆盖了全网,包括PC端网站、微信微博等的社交平台以及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微店等网络移动客户端的监测覆盖,完成了与国家药监局相关药品行政许可及经营许可数据的对接。

  会议指出,网络售药作为新兴业态,守法经营、“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不可违背,质量安全的底线不能突破,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不能扰乱,药监部门应予以规范引导,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此外,将创新创新监管方式,探索信息化监管手段,督促落实第三方平台管理责任,实现“以网管网”;

  同时要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借助药品追溯信息和网络交易留痕信息,提升监管针对性和靶向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监管”。要构建与新监管体制相适应的监管制度,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监测系统还打通了违法违规线索的发现、处置和反馈的各环节信息,纵向实现国家局、省局、市局上下三级联动,横向实现省局间跨区域线索信息移送处置流转,实行药品网络销售监管闭环可溯源管理。

  

网售处方药政策也不可能永远铁板一块

 

  时代在变,就诊、开方、拿药的方式在变,网售处方药政策也不可能永远铁板一块,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背景下,完善、创新药品监管也将与时俱进。

  从上述监管会议传递的信息来看,药品网络监管不仅全网、全平台覆盖,且线上线下一体融合、国家、省级、市局三级联动,并且数据在药监系统内跨区域共享流转,药品信息留痕、可追溯,基本完成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体系建设。

  处方药网售几乎呼之欲出,逐渐放开的那一天终将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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