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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国采8.20正式开标,涉及商业贿赂可能被重罚,会否引起同行举报潮?

来源:医库  作者:Dr.2  发布时间:2020-08-03   | |

7月29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印发通知称,现开展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相关企业应在8月20日上午7点30分开始接收申报材料。与此前地方报量文件相同,联采办的正式目录中共涉及56个品种,86个品规,这一规模与此前两轮集采之和相当。

 

 

联采办的正式目录中共涉及56个品种,86个品规,对比前两批的25个和33个品种,有大幅扩容的情况。56个品种中,涉及头孢地尼口服常释剂型、莫沙西星氯化钠注射液等多个抗菌药物,亦有氯氮平口服常释剂、西酞普兰口服常释剂型等精神用药,同时包含部分高血压、糖尿病用药,如竞争激烈的二甲双胍,是公认的2型糖尿病患者一线治疗药物。

 

与此前两批集采相同的是,这一轮集采也涉及了众多企业的亿元级品种。米内网数据显示,第三批集采品种在2019年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中心以及乡镇卫生院(简称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合计销售额超过560亿元,其中有23个药品销售额超过10亿元,缬沙坦口服常释剂型、二甲双胍口服常释剂型、卡培他滨口服常释剂型分别以49.64亿元、43.08亿元、34.91亿元位列前三。

 

从正式文件来看,第三批国采维持了第二批的基本架构,只有部分规则微调。

 

入选增至8家

 

在中选规则方面,由于部分品种竞争激烈,此次集采将允许至多8家企业中选。相对于第2批集采的至多6家中选有所增加。除此之外,第三轮集采在价格方面的规定与第二轮集采基本相同,采取1.8倍熔断机制和降价50%的规则。

 

“采购品种目录中同品种最多入围企业数根据符合“申报品种资格”的实际申报企业数确定,最多入围企业数增加到了8家。“具体见下表 :

 

 

调整抗生素的采购量,下调10%

 

与前两次规则相比,此次约定采购量针对不同的品种作出调整。对于阿莫西林等8个抗生素临床的管理要求是合理用或少用,这次正式文件规定的抗生素产品的约定采购量相对其他品种下调10%。

 

此次《通知》明确,各品种各地首年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确定: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1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5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2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60%;实际中选企业数为3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7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4家及以上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80%。

 

其中,阿莫西林颗粒剂、利奈唑胺口服常释剂型、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剂、左氧氟沙星滴眼剂、环丙沙星口服常释剂型、头孢地尼口服常释剂型、头孢克洛口服常释剂型、克拉霉素口服常释剂型各地首年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确定: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1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4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2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5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3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6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4 家及以上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70%。

 

新设违规名单

 

第三批药品集采设立了“违规名单”,有下列14种违规行为将受处罚。

 

 

从2018年11月,11个试点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共有25个药品中选,中选价平均降幅52%,至高降幅超过90%;2019年12月,启动第2批集采工作,32个药品采购成功,平均降幅53%,至高降幅达93%来看。预计企业间的竞争情况也将比前两批国采更为激烈,其降价和替代效应无疑也将更加明显。第三批国采带量的市场影响力我们拭目以待。同时,带量采购于2018年底率先在药品领域落地,目前亦正探索扩向医疗器械、生物制品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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