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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省市出台“两票制”实施方案, 下半年密集落地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08  浏览: | |

        广西省明确,柳州、玉林、桂林、百色以及防城港市5个试点城市从9月1日起率先实施“两票制”,9月1日前为过渡期。其他区市2018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不再设立过渡期。

 

  黑龙江5月17日起执行,8月31日前为过渡期,2017年9月1日起,正式全面实施“两票制”。

 

  辽宁省明确2017年6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2017年9月1日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两票制”。

 

  此外,湖南省2017年4月11日实施,设置5个月过渡期,2017年10月1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正式全面实施。

 

  山西省2017年8月1日起全面实行。

 

  陕西省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设置半年过渡期,过渡期不得超过2017年6月30日。

 

  “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作为药品购销领域的一项改革措施,实施“两票制”是为了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并为下一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留出空间。据了解,“两票制”政策出台的初衷是为了减少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降低药品价格。

 

  国家卫计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表示,“两票制”有利于规范流通秩序,提高流通效率,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有利于加强药品监管,实现药品质量、价格的可追溯,保障群众的用药安全;有利于净化流通环节,治理药品流通领域的乱象,依法打击非法挂靠、商业贿赂、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有利于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助推企业的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提高行业的集中度,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现“三医联动”改革。

 

  “药价虚高的问题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了一个顽疾,利益链条又长又大。如果按公立医院总药品使用量来进行计算,我觉得它的虚高水分大约在30%左右。”福建省医保办处长张煊华表示, “现在我们就是要让医者回归看病的角色,药品回归治病的功能,所以实行‘两票制’,不仅仅是一个手段,也是为社会担当的好政策。”

 

  不过,也有专家表示,破解药品销售乱象、挤出药价虚高水分仍任重道远,需要多方监管以确保政策成效,并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组合拳共同实施。

 

  一位医药营销集团负责人表示,“两票制”政策初衷是希望减少流通环节来降低药价,可事实是,单纯通过“两票制”这一招来降低药价,难度还是相当大的,但通过“营改增”、药企成本核查、降低药占比、医保支付、全国价格联动、分级诊疗等组合拳来改变医药之间的关系,降低药价的实际效果就可预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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