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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站 村卫生室中医阁 建设标准》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27   | |

 

社区卫生服务站 村卫生室中医阁
建设标准

 

       中医阁是指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内开展中医药服务的诊疗区,具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人员、设施设备、信息化等卫生资源。为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的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为居民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特制定本标准。

  一、中医阁设置

  (一)中医阁独立设置,布局合理,体现中医药特色,满足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使用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

  (二)至少设有1个中医诊室和1个中医治疗室。

  (三)在醒目位置悬挂“中医阁”标识,标识样式可按本地特点统一要求。

  二、中药房设置

  (一)中药饮片品种数不少于80种,或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签订中药饮片调剂代煎配送协议。

  (二)配备中成药品种不少于30种。

  三、中医药人员配置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

  (二)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

  四、中医医疗服务

  (一)能够提供中药饮片和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二)配备不少于5种中医诊疗和康复设备。

  (三)中医诊疗人次数占本机构总诊疗人次数的比例不低于20%,中医处方(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数占本机构处方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四)中药饮片处方数占本机构处方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或中医非药物疗法治疗人次数占本机构总诊疗人次数的比例不低于5%。

  五、其他

  (一)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对重点人群实施2种以上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不低于国家基本要求。

  (二)每年开展不少于4场(次)的中医药科普宣教活动,宣传资料中应有40%以上的中医药宣传资料内容。提供中医药宣教处方。

  (三)设置中医药文化宣传橱窗、中医药文化墙。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借助互联网技术提高中医药服务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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