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医改评论网!您是第 3314246位访问者

门诊统筹下的“三重”政策影响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31   | |

通俗地说,今天我们提及的门诊统筹,包含三方面的政策,一是个账改革;二是药店纳入门诊统筹范围;三是前两项政策与各地门诊慢特病统筹、双通道、以及大病医保的衔接。

 

这些政策搅合在一起,对工业、商业、零售、参保人/患者都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个账改革(国办发〔2021〕14号)

 

我们医保参保人手头上的医保卡有两个账户,一个是个人账户,另一个是统筹账户。

 

个账改革前,个人账户上的钱只能在医疗机构支付个人自付部分,或者在医保定点药店购买属于医保范围但个人自付的药品。

 

统筹账户,一般在住院部使用,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医保报销。另外,对于慢性病、特殊疾病,各地也都有相应的门诊统筹制度,比如常见的糖尿病、高血压等,可以办理门诊慢性病,通过门慢统筹来进行医保覆盖。此外,还有一些特别的疾病,比如恶性肿瘤的门诊放化疗治疗,也通过门诊特病的渠道来进行支付。

 

个账改革前,个人账户里钱的来源,包括个人及所在单位缴纳。个账改革后,单位缴纳部分不进入个人账户,而是缴纳到统筹账户。因此,个账改革后,个人账户的钱变少了,而统筹账户的钱变多了,医保卡结构性的调整,对患者/参保人、医疗机构、药店都会带来相应变化。

 

由于医保卡个账上的钱变少,患者到药店购药的金额变少,将带来药店客流结构性的流失;患者发现统筹账户上的钱变多了,都往医疗机构门诊就诊、购药,毕竟待遇和住院报销类似,何乐而不为?如此以来,药店大面积受损,医疗机构门诊,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将迎来患者的回流。

 

不过,情况可能不会按这个方式发展,因为个账改革后,又出台了另一个政策,药店被纳入到门诊统筹管理范围内,这就改变了上述推论。

 

将药店纳入到门诊统筹管理范围(医保办发[2023]4号文)

 

上述推论的前提,是药店获得门诊统筹资质非常困难,每个城市有这样资质的药店屈指可数,甚至比双通道药店数量还少。

 

不过,随着医保办发[2023]4号文的下发,鼓励各地将更多定点药店纳入到统筹范围,“应纳尽纳”,那么,大批量的定点药店都将成为门诊统筹药店。

 

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零售药店门店数量已经突破60万家,其中70%是医保定点药店,也就是说,至少有40万家医保定点药店,如果这些定点药店都成为门诊统筹药店的话,患者购药店大幅度增多、便利,将患者又拉回到药店来,4号文抵消了个账改革对药店带来的利空。但是否是利好?还有待观察和评估;

 

为何难以评估是否是利好?这取决于几个因素:

 

1)医院能否大规模处方外流?这是个老大难问题,也是全局性的关键问题。

 

药品、耗材在公立医院实施零加成那么多年了,都已经成为成本项目,价格平进平出,医院还要承担药房药库设施设备及人员开支,药品是卖一盒亏一盒,按理说,医院应该抛弃药品,任其外流到院外才对啊。

 

然而,医院与医药企业及其关联方背后是庞大的利益共同体,药品、耗材就是利益链条上的一个载体,有了这个载体,还有很多利益可谈,没有这个载体,利益脱钩,真的是无利可图了!

 

因此,这十年的医改,药品围绕医药分开,耗材围绕技耗分离方向发展,其目的无非就是要斩断利益链条。但是,机制不变,利益斩断之后,医疗机构如何能够独立发展得下去?就从这的角度看,处方怎么可能流得出去?

 

2)40万家药店,是否都具备了相应的能力?比如产品获取、获客、运营和服务能力。

 

3)患者是否全面接受药店的服务?别低估这个想法,患者的想法非常实际和现实;

 

门诊慢特病、双通道与门诊统筹政策的衔接落地

 

从目前看,涉及到药店的政策包括门诊慢特病、双通道,现在又多了门诊统筹,由于真正落地要看医保统筹区(各地级市)的具体政策,包括门诊统筹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及封顶线。此外,各项政策之间的衔接也是一个实际的问题。

 

门诊统筹在支付管理上是按费用而非病种,门诊慢特病是按病种,双通道则更加复杂,国谈药物在各地落实都不尽相同,既包含了住院报销,也有国谈药物进入门诊慢特病序列或普通门诊,此外,还有病程长、价值高的国谈双通道药物单独支付。

 

因此,门诊统筹政策落地,要考虑上述各项政策之间的关系,一般而言,政策之间有衔接但不能重叠,如有重叠,可按医保待遇取上限进行支付。

 

门诊统筹是按费用管理,也就是在一个自然年度,每位参保者的支付限额是固定的,但每个城市的待遇不一样。

 

比如,广州市2023年退休人员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10100元/年,较改革前提高6500元;在职职工最高支付限额为7200元/年,较改革前提高3600元。

 

苏州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3000元;

 

超过了门诊统筹限额,某些地方还可以享受二次报销的待遇。

 

比如,济南的参保患者不仅在基层医疗机构可以免费领取5种高血压、糖尿病用药(卡托普利片、硝苯地平片、阿司匹林肠溶片、二甲双胍片、硝酸异山梨酯片,均为基药)外,门诊统筹限额之上还可以二次报销,具体政策内容是:

 

参保人超出门统4500元限额后,可使用二次报销待遇。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救助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8000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给予二次支付。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8000元以上(含8000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0%,上不封顶。合规医疗费用是指政策规定范围内:起付标准以下、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个人负担费用;乙类项目由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

 

每个城市的经济发展、财政能力以及医保资金使用情况是不同的,带来支付限额的不同,因而各地获得门诊统筹的流量也是不同。建议企业对门诊统筹带来的“增量”(先假设有这个增量),应先从宏观上根据各地参保人数及待遇以此测算一下这一规模。

 

不过,参保者要享受这些医保待遇是有门槛的,也就是起付线及报销比例,各地也是不一样的。

 

比如,武汉、南京市是零起付线,而绝大多数城市的起付线、支付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不同而不同。一般而言,医疗机构级别越高,起付线也越高,而支付比例则越低;退休人员的整体待遇高于在职职工的待遇(支付比例更高)。

 

门诊统筹就是一个“大号版”的双通道

 

双通道政策从2021年开始实施,目的在于提高国谈药物的可及性,分别从医院及定点药店两个渠道进行统一的支付支付管理,对处方流转、药店遴选资质也做了详尽的安排。

 

国谈药物到2022版医保目录,已经有将近400个品种。双通道在各地落地情况不尽相同。

 

广东、山东、河北等省将所有国谈药物都纳入双通道,但湖南、江苏、江西则是分批纳入,特别是江西还将国谈药物划分为ABC三类,其中C类药物不在双通道范围内。

 

在医保报销方面,各地也大相径庭。除了国谈药物在住院部方式类似外,在院外渠道,门诊和双通道药店的落地政策都有差异。

 

有的地方将国谈药物纳入当地门诊范围,采取类似门诊特药的方式报销,比如重庆(可参考前文110种国谈药物,纳入重庆门诊保障,门诊特病+双通道,持续释放红利(附名单));

 

有的将病程长、价值高的进行单独支付(有的地方叫单行支付),比如湖北、湖南、四川都有类似的政策出台(参考前文从两湖单独支付政策,看医保准入落地的脉络)

 

因此,国谈双通道的落地,与当地门诊慢特病政策、大病报销有衔接。但双通道不过400个品种,且在门诊很大程度按病种来管理,对应的药品有国谈药物罢了。

 

门诊统筹按费用管理,门诊按人头付费,每人每年多少钱限额、支付比例、起付线是清楚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控制了医保支付的总盘子(满打满算每个人都用足的理想状态是不存在的)。

 

此外,门诊统筹不对应病种和药品,理论上凡是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都可以使用和报销(这是理论上,杠精勿杠),这就大大拓展了医保药品的使用空间。

 

如果按照理想的状态,住院部将分离一部分药品到门诊,原有住院部与门诊用药55:45的比例估计在未来会发生结构性变化;其次,门诊或将成为患者首次就诊拿药的中心,配合长处方,而药店将成为药品复购的中心。

 

因此,门诊统筹就是一个大号版的双通道,无论是用药数量,还是用药范围,还是使用的场景,都将大大扩张。

 

当然,这是理想状态,下一篇,我们将分析残酷的现实。

我要评论
   
验证码: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