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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引热议,国家医保局征集医生开会

来源:看医界  作者:肖湘  发布时间:2024-04-17   | |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文,将组织医疗机构管理者、医护人员连续四天召开座谈会,旨在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广泛听取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对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的意见建议,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作者|肖湘

来源|看医界(ID:vistamed)

  

国家医保局喊医生来开会

  

在医保DRG支付方式引起巨大关注后,国家医保局近日发文,将组织医疗机构管理者、医护人员连续四天召开座谈会,旨在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广泛听取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对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的意见建议,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据了解,参与座谈会的对象要求为目前在医疗机构工作,身份为医疗机构管理者、医保办负责同志、一线医护人员,所在医疗机构实施DRG/DIP付费一年以上,反映的情况和意见具有较强代表性;热心医保事业,熟悉医保政策,关心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熟悉医疗机构内部医保支付流程及相关管理制度。

  

4月17-19日,为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医疗机构医保管理者座谈会,一共三场,每场人数十人左右;4月20日,为医护人员座谈会,共两场。

  

“医保放下身段来协商,医院、医生要主动作为”,知名医改专家、看医界专栏作者徐毓才在看到这一消息时,提及前不久国家医保局下发了《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其中提出要为定点医药机构提供更便捷服务方面,将“持续优化医保协议管理,健全协商谈判机制,及时收集反馈医务人员、医药机构意见建议。提高医保基金结算清算时效性,帮助定点医药机构缓解运营压力”。

  

DRG推进遇阻,专家这么说

  

DRG作为国际通行的医保支付方式之一,近几年来在国内大规模推行,但遇到不小的阻力,一些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对此并不待见,除了导致医院大幅亏损的传言外,配套改革举措没能同步推进,也是遇阻的原因之一。

  

“医保局在医药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已经开足马力、用足效能了。下一步,要跟上的是绩效改革、薪酬改革(卫生/医保/医疗机构内部)。后者严重滞后,部分医院乱考核、乱发钱,才会出现种种怪现象。”健康中国研究中心理事、研究员、“健康国策2050”学术平台创办人、中国人口学会健康战略传播专委会主任委员梁嘉琳表示。

  

在“看医界”关于DRG的文章下方,一位名为“liweisu”的网友评论引起了强烈的共鸣,他说,DRG、DIP付费制度给医生、护士的知识价值、劳动价值定价极低,导致中国医生,打士合理合法的收入很低。在美国、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等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医生都是高收入阶层,他们的收入是其国家平均收入的3至4倍。而在我国做一台阑尾切除手术还不如给狗做一个绝育手术。给病人看一次病还不如理一次发,住一天院的床位和护理费还不如住一天快捷酒店。对医生、护士的压榨、掠夺是该停止的时候了!学习别人的DRG、DlP付费制度,也要学习别人的为医生、护士的定价机制,还医生、护士的合理报酬。

  

对于医疗机构如何适应医保DRG改革,徐毓才曾向医院管理者提出过建议。

  

徐毓才建议,医院管理者要学懂弄通医保政策,自觉迈向医院管理职业化、专业化,积极主动与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协同联动起来,真正要把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做实做好;还应组建医院DRG/DIP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专家顾问团,理顺医院科室设置、病种情况、费用基数、偏离程度,加大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培训,建立临床科室核心病种的费用监测、预警、评价机制。

  

徐毓才建议医疗机构管理层不要轻易采用处罚措施,对科室、医生大开杀戒。“实践证明,这种直接传导压力,将医保扣款不分青红皂白一股脑推给科室和医生的做法就是自杀,最终会扼杀医院的发展动力,形成恶性循环,也与DRG/DIP改革背道而驰。因为,医院的不恰当做法,最终都会传导给病人,损害病人利益,最终反噬自己。”

  

同时,除了积极主动适应,真抓实干努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推进医保改革过程中还要注意意见建议的“合理性”“建设性”“可行性”,不能光是发牢骚,更不能搞对抗或自作聪明,比如推诿病人、消极应付、违背医疗原则把心思用在为了更多获得医保基金的一些“技巧”上,因为这样做都是目光短浅的短视行为,不可能长久,也不利于医院和医生个人的健康发展。

  

而在国家医保局官微关于DRG改革系列文章下方,也有诸多精彩的评论观点。

  

欢乐马(山东):DRG改革的目的是促进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减少不合理的过度医疗,提高利润率。但实际工作中,部分医院管理者的思路,还停留在原来粗犷式发展阶段,院内考核指标简单粗暴,搞一刀切。没有利用好DRG这个管理工具,没有根据医院定位,合理规划医院发展方向。另外,医保和医院的沟通交流非常重要,医保作为购买方,应该非常明确地让医院知道,有限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优先保障的是急危重症患者,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医院也应该将改革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医保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而不能按照不完美的政策而改变合理的诊疗行为,最终损害了参保人利益。

  

思考者(浙江):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是为了实现医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改革前全国各地医保基金支出年均增长大致在15%左右,按照这个增长率,每过5年医保基金支出将翻倍,而医保基金特别是居民医保基金收入无法跟上这个增速,因此,如果不加以对医疗机构行为做出一定约束和管理,那么医保基金收支出现赤字是无法避免的事情。未雨绸缪,医保实行支付方式改革是明智之举。在这个改革中,管理水平弱的医疗机构,支付绩效不佳也是不可避免,也是改革的导向。

  

汤迎江(安徽):DRG支付是世界公认的较为先进和科学的支付方式之一,是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而建立的对医院进行补偿新机制,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同时推进分级诊疗促进服务模式转变,保障参保群众切身利益,防止过度医疗加重参保群众负担。

  

聊劲(四川):DRG/DIP付费本质上是一种“打包付费”,将一次住院全部费用打包支付,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相比以前按项目付费的“点菜”叠加付费模式,更能够增加医院成本意识。初衷是促进医院加强管理,降本增效,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在这种付费模式下,医院的管理水平将是很重要的竞争力,管理得好的会有盈余,管理得不好的会出现亏损。因此,医院应该改变以前规模扩张粗放模式,苦练内功,提高效率,实现良性发展。至于可能出现的分解住院、服务不足等弊病,应该采取加强监管等配套措施解决,确保改革沿着既定目标前进,不走偏、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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