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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是价格治理。
对于存量药品而言,多年来各个省挂网价格各异,不同渠道、不同厂牌之间的价格存在差异,有的差异非常大。这些差异是否公平、是否合理,国家医保局由此开始展开价格治理。用1.8倍、3倍来监测和管控各产品价格,并设定了院内院外1.3倍的价格差。
进入2026年,基于这样的挂网共识,各个省已经陆续出台各种批次的药品价格预警,价格公布出来后,确实让很多企业感觉非常被动。之前有的企业利用信息差,做了一些价格差的布局,虽然尝到了一些甜头,但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即价格体系不平衡。
这次,国家医保局通过挂网共识和价格治理,把价格理顺。在这方面,我觉得企业应该静下心来,平心静气,重新梳理自己的价格。不同渠道、不同厂牌之间的价格测算,企业自己要有一个标尺,创造一个合理的价格体系、可持续发展空间,这是第一点。
第二是国采。国采已经常态化、制度化了。
第11批国采中选结果在2月份大多数省份正式实施,不出3月份,全国都应全部执行。今年在国采层面,应该会考虑第12批,甚至是第13批,大家应做好应对2批次的准备。
当然,国采已经实施了这么多批,大家对于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进展也比较关注,但关注归关注,押宝仿制药进入集采,取得先发优势、获取较高利润的路径,目前来看已经不切实际。
对于药企而言,当前集采已经变成供应商逻辑,药企要成为医疗机构的合作伙伴,首先必须能够“上桌”,而集采中选正是上桌的机会。只有先上桌喝汤,才有可能继续留在在桌上吃肉。
而对于1-8批国采接续项目,尽管中选结果已经出来,但该项目理论上只进行了一半,另一半是余量的分配,医疗机构起着关键作用。前期报量非常辛苦,短短11天,“一时报量,决胜3年”,此话只说对一半,另一半采购量需要在分量环节兑现。关键的近距离搏杀即将展开,希望大家都有好的成果!
另外,在省际联盟集采方面,去年尚未完工的4个大项目:
一个是河南牵头的26省联盟,可替代、用量大的34个品种;
另一个是安徽牵头的全国生物药集采,影响百亿生物类似药市场
湖北牵头的第四批中成药集采,报量结束后暂无动静
还有别忘了山东牵头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采
这四个项目应该在上半年会启动。
第三是国谈。国谈跟集采一样,也已经制度化、常态化,大家都非常熟悉和适应。
国谈的流程公开透明,今年不出意外的话,安排仍然与去年差不多。据说,新获批药品的批件截止日期仍然是6月30日之前,这是国谈的一个重点。
此外,商保创新药目录,目录在2025年首次制定,进入公众视野。但如何落地,仍然有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因为商业保险的逻辑和基本医保的逻辑完全不一样。
商业保险是由商业保险公司设计开发的商业健康险种,销售给参保人。参保人一旦触发保险条款,商业保险公司就要理赔,这涉及到很多方面的事情要做。
我想在2026年商保不会有太大的动作。虽然在春节前,北京发布了商业健康险的18条措施,但这些措施仍然处于制度性设计阶段,未来的路还很长。
既然谈到国谈,就不得不提到国家医保局在年前发布的两项政策:利用真实世界研究进行医保药品价格评估,以及国谈参照药的预沟通机制。
今年预沟通应该有两次。这个做法是让创新药企在选择参照药之前有与医保沟通的机会,是一个合理的制度性安排,是非常积极的安排。这两项合起来,对于今年的创新药企来讲,应该会产生较大动静。
国谈和商保创新药目录未来怎么推进、怎么落地,这个有待观察。制度较为确定,落地则是未知的。但是,真实世界研究和预沟通机制,直接在这个市场准入的上游,给企业带来了一个准入路径的选择和方法的确立。这对于未来目录准入可能是一个非常大的调整过程,企业一定要抓住这样的机遇,同时也要防范一些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风险。
第四个是基药方面。
年前,国家卫健委已经发了基药目录管理方案,就等着后面的流程推进,相信正式的目录出来应该不会太久了。
但是,这个目录出来后,行业人士要搞清楚两点。
个人觉得目录本身,企业能进去是好事,但是关键要看国家卫健委怎么来使用这个目录,以及如何来考核医疗机构的使用,这个才是关键。
目前,国采加上地方的带量采购,2025年各个省都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700个品种。今年,有的省甚至喊出了超过1000各以上的集采品种数量目标。对于公立医疗机构而言,其用药范围基本确立,那就是以集采中选药品作为一个基本盘。
再加上一些国谈的药品,医院用药盘子已经占得满满的。那么,基药目录出来的话,基药大部分(应该会超过一半以上)是跟集采中选药品重叠,这就存在着双项的考核,既是基药又是集采中选药品。那么,怎么来平衡这方面的考核评估方式,医院究竟该如何采购和使用?
基药作为一种独立的药物属性,是否还像以前那样是一种进院的润滑剂呢?我想,由于医疗机构的用药规模已经很庞大,可能要打一个问号。
正如之前的国谈,前面几批进院是非常容易,甚至不用去做工作,医院都会主动去选择一些创新药进入。但是,随着国谈的批次和数量增加,医院不可能采购那么多的国谈药物。虽然制定了种种支持政策,甚至像江苏和广东这两个医药大省,都召开了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对接会(江苏已连续召开5次),但成效如何呢?我相信没有在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所以说,医药人在2026年仍然面临着诸多挑战,当然也存在很多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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