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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办基层函〔2026〕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涵建设,指导各地规范建设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心电诊断、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提高服务规范化、同质化水平,我委制定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建设与服务指南(试行)》等4项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供推进工作中参考使用。
附件:
1.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建设与服务指南(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6年5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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