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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就要落地的DRG/DIP3.0,国家第一次出了推荐版的基层病种清单,DRG病组31个、DIP病种127个。
基层病种是指适宜在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收治,相关医疗机构具备承接能力且诊疗技术成熟的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慢性病病种。大多都是高血压、糖尿病、肺部感染、冠心病这些常见病,还有阑尾切除、疝气修补这类难度不高的小手术。
政策核心叫“同病同付”,同一个统筹地区里面,同样一个病,二级医院和基层卫生院,医保给医院的打包结算价是一样的。
DRG、DIP本身就是医疗费用的预算工具,相当于直接给这个病划好了费用天花板。对基层医院来说,治好这个病花得越少,结余就越多,结余还不用第二年被扣减总额,医院自然就会算账,会更愿意挑性价比高的药,那些证据不足、价格贵的辅助类用药,日子肯定会越来越不好过。
光有病种清单还跑不起来,真正落地要靠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现在很多地方都在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全国已经超过2100个,搞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采购、统一配送,不少地方还搭起县域中心药房,全县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不再自己单独采购药品,采购的决定权基本收归到县级牵头医院这边。
以前跑基层市场,一家一家卫生院挨个攻关;以后路子变了,医共体牵头单位批准准入,很大程度就等于覆盖整个县下面所有乡村基层终端。
而且政策也明说了,开展基层病种诊疗的时候,优先选用国家基药以及集采中选品种,只有少数特殊病人,才允许走缺药登记临时采购做补充,再叠加集采“三进”(集采药品进基层、进药店、进民营机构)的持续推进,相当于一套连环组合拳:基层病种框定基层主要治哪些病,医共体+中心药房决定买什么药,集采三进保障药品能铺下去,一环扣一环。
那么,药企的盆友肯定要问,基层病种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药品目录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什么?还有咱们药企去做医共体目录准入,到底该抓哪些关键点?
先说现实情况,现在每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都会自己出一套统一药品目录,但不是全国一刀切,每个县的医共体药事委员会,会结合本地疾病谱、基层能力来做筛选,所以各个地方目录差别还挺大,这也是很多同行觉得县域市场摸不准的原因。
那刚出来的基层病种,和这套医共体目录是什么关系?它不是直接改目录的硬性文件,更多是一个强引导信号,而不是直接替换目录。
简单讲,国家给出的DRG/DIP基层病种清单,告诉大家哪些常见病、慢性病、简单手术适合放在二级及基层机构来处理。
等各个地市把这份清单本地化落地之后,医共体在修订自己统一药品目录的时候,就会拿这个病种清单做重要参考。比如说本地确定高血压、2型糖尿病、肺部感染属于本地基层病种,那医共体在更新目录时,就会重点补齐对应疾病的治疗用药,而且政策导向很明确,优先上基药、集采中选品种。
但这里有一点要分清,基层病种是医保端的支付工具,管的是医保怎么给钱;医共体药品目录是卫健牵头、药事会评审出来的临床使用工具,管辖区内县、乡、村能开哪些药。二者归口部门不一样,但是会互相联动。
举个通俗例子,一个县把高血压纳入本地基层病种,执行“同病同付”打包付费。医保这边定好了这个病的打包支付标准;医共体药事会就会结合这个临床场景,在统一目录里面配齐高血压各类用药。
反过来,如果某个药,对应本地重点基层病种,但是目录里缺这个药,在目录年度动态调整的时候,被拿出来讨论增补的概率就会高很多。
当然它也不是说,只要对应基层病种,药品就一定能进目录。
能不能进去,还要看挂网价格、供应保障、临床必要性,还要过医共体药事会专家评审。
同时DRG/DIP打包付费的预算约束也会间接起作用,医院会算账,太贵、性价比差的品种,就算适应症对上基层病种,也很难被优先选进去。
还有,国家的基层病种只是推荐清单,每个县落地版本不一样,A县纳入的基层病种,B县未必会采纳,对应的用药需求自然也不一样,不能拿着国家清单直接套所有县域医共体。
聊完两者关系,再说说咱们药企跑医共体目录准入,要抓住哪些机会、避开哪些坑。
第一,不必再像以前那样,挨个跑乡镇卫生院药剂科。
现在的核心关口,是医共体牵头医院的药事管理委员会,目录是在这里定下来,一旦进入医共体统一目录,理论上全县乡镇、村卫生室都可以使用。
但也不是一劳永逸,就算进了目录,如果中心药房不采购、配送跟不上,照样卖不动,准入不等于放量。
第二,盯紧目录的调整窗口期。
绝大多数医共体目录是一年一次动态调整,个别情况有临时增补通道。一定要提前搞清楚当地医共体什么时候开启目录申报,错过就要再等一整年。
申报之前,先搞明白这个地区本地化落地的基层病种清单,把自家产品和当地基层病种做匹配。比如产品正好对应本地重点落地的基层病种,就可以把这一点作为申报的重要依据,讲清楚:这个药服务于XX基层病种,适配基层诊疗场景,同时兼顾经济性。
第三,材料不能只交一张说明书。
评审专家很看重几样东西:
是不是集采中选/国家基药,挂网价格是否符合省际比价规则;
要有药物经济学的支撑,对比目录里面已有的同类品种,讲明白你的产品优势在哪;
还要拿出供货、配送保障方案,毕竟医共体下面网点分散,小批量、多频次供货能力是评审的重要考量。
单纯靠客情已经行不通,评审现在要看实实在在的材料。
第四,区分“刚需品种”和“辅助类品种”。
对应高血压、糖尿病、呼吸系统感染这些高频基层病种的治疗用药,天然更容易获得专家认可;
而那些没有明确循证证据的高价辅助药,哪怕适应症沾边基层病种,在DRG打包成本压力下,医共体目录的大门会关得很紧,对这一类品种不要抱太高预期。
第五,不要只盯着准入这一步。
现在医共体是“目录、采购、配送三统一”,还有县域中心药房。就算成功进了目录,还得搞定配送,要跟本地有县‑乡‑村配送能力的商业做好配合。
很多企业品种进了目录,最后货铺不到村卫生室,等于白忙活。
第六,要学会跟踪两个维度的政策变化。
一边看医保发布的本地版基层病种落地清单,另一边跟踪卫健这边医共体目录的遴选规则。两者会互相影响,医保的支付导向慢慢传导到医共体的用药选择上。不要只看国家层面文件,真正起作用的,是本市、本县落地后的版本。
总的来说,基层病种的落地,相当于给医共体目录的修订提供了非常明确的临床场景参考,但它不会直接决定品种能不能进目录。
对药企来说,它相当于给我们指明了县域市场的重点路径:围绕各地落地的基层病种去匹配产品、准备申报材料,踩准医共体目录调整的时间窗口,同时把供应链配送跟上,才能真正抓住医共体统一目录带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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