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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医院采购员买票抵账,四位器械代表被拘

来源:易药人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29   | |

来源:中国检察网

 

日前,哈尔滨香坊区检察院发布起诉书,哈尔滨市**医院采购员王某甲(已另案起诉)以每支实际35元的价格采购“创面修复功能辅料”,要加价到每支785元的进院价,医院采购员王某甲通过4位器械代表、法人帮助虚开发票补充差价部分,最终事发,其中吴某某在江苏张家港被公安抓获,之后另3人邹某甲、曾某某、邹某乙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医院采购员王某甲总共采购“创面修复功能辅料”9877瓶,差价款逾628万元,分两次从江西宜春、江西宜丰购买发票75份,经法院查实,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

  • 医院采购员王某甲联系了哈尔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人吴某某,以支付票面金额8%总计99868.00元开票费,购买普通发票45张;

  • 吴某某以支付票面金额5.8%总计29987.00元的开票费联系被告人邹某甲;

  • 邹某甲再以支付票面金额5%总计26238.62元的开票费,让曾某某以宜春**商贸有限公司的名义虚开发票45张

2、2018年1月至9月

  • 王某甲为继续套取采购那格银的部分差额款,再次联系了哈尔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人吴某某,以支付票面金额8%总计200465.00元的开票费购买普通发票30张;

  • 吴某某以支付票面金额4.5%总计20033.20元的开票费联系邹某乙,让邹某乙以宜丰**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虚开普票30张。

2019年11月3日,在江苏省张家港市被公安机关抓获!

2019年11月29日、12月27日、2020年1月2日,邹某甲、曾某某、邹某乙分别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另据哈香检三部刑诉〔2019〕33号起诉书:2019年3月至9月期间,王某甲以支付票面金额8%的开票费,向黑龙江**公司法人张某某购买普票16张,用于交给哈尔滨市**医院结算。2019年10月29日,张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拘传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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