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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DIP 支付方式的实施对三级公立医院数量增长产生了显著推动作用,其核心机制在于通过支付规则调整和评审标准优化,形成了医院升级的 "双驱动" 效应。
一、支付规则调整:经济激励驱动医院升级
DRG/DIP 支付通过机构系数差异化设计,直接影响医院的医保结算收入。根据医保政策,三级医院的机构系数为 1,二级医院为 0.85,一级医院为 0.65。以 DIP 付费为例,同一病种在不同等级医院的医保结算收入差异显著:普通阑尾炎手术在三甲医院可获得 8000 元,而二级医院仅 6800 元,一级医院更低至 5200 元。这种 "同病不同价" 的规则,使医院升级后医保收入大幅提升。例如,某二级医院晋升为三级后,若其 DIP 总分值为 60 万,区域结算点值为 4.62 元,仅机构系数调整即可带来 94.2 万元的额外收入。
此外,DRG/DIP 支付对复杂病例的倾斜(如高 CMI 值病例)进一步强化了医院升级动力。三级医院因承担更多疑难重症,其 CMI 值普遍高于基层医院,而 CMI 值直接关联医保支付权重。
二、评审标准优化:DRG 指标成为升级硬约束
评审标准与 DRG 支付规则形成协同。例如,2025 年版 DRG 分组方案重点调整了重症医学、肿瘤等 13 个学科的分组规则,并优化了联合手术、复合手术的分组逻辑。医院若要通过评审,必须在这些学科领域提升服务能力,而升级为三级医院是获取相关资源(如设备、人才)的必要条件。
三、政策协同效应:区域规划与支付改革共振
国家层面的DRG/DIP 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到 2025 年实现支付方式对所有符合条件医院的全覆盖。这一目标与地方政府的医疗资源规划形成共振。
此外,DRG/DIP 支付与分级诊疗政策的衔接进一步放大了升级效应。根据政策设计,三级医院承担危重症转诊、基层帮扶等功能定位,而 DRG 支付对这些功能的量化考核(如转诊率、帮扶成效)使医院升级成为政策执行的必要条件。
四、数据验证:三级医院数量增速与支付改革同步
统计数据显示,DRG/DIP 试点以来三级医院数量显著增长。2020 年全国新增三级医院 247 家,总数达 2996 家;2021 年突破 3000 家,其中县级三级医院占比从 2015 年的不足 10% 提升至 2024 年的 37.5%。这种增速与 DRG/DIP 支付的全国推广时间线高度吻合,印证了支付方式改革对医院升级的推动作用。
五、挑战与趋势:从规模扩张到内涵发展
尽管 DRG/DIP 支付催生了三级医院数量增长,但其终极目标是推动医疗服务从规模扩张转向内涵发展。2025 年版 DRG 分组方案通过特例单议机制(允许 5% 的复杂病例单独支付)和结余留用政策(鼓励医院控制成本),引导医院在提升技术难度的同时优化效率。
未来,随着 DRG/DIP 支付与学科系数、病种分值的精细化调整(如将机构系数优化为学科系数),医院升级将更多依赖专科能力而非单纯等级提升。这一趋势要求医院在扩张数量的同时,注重提升核心学科的 CMI 值和技术复杂度,真正实现 "大病不出省" 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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