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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部门联合新规!下半年,药店日子更难过了?

来源:米内零售观察  作者:微时  发布时间:2026-06-10   | |

十四部门联合发布2026医药纠风新政,药店严管时刻来了。

 

01四大条款直击药店经营核心环节,新规来了

 

6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个部委正式印发《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这份年度纠风文件不仅针对医疗机构,更从医保基金智能监控、药品集采秩序、涉税违法整治等多个维度,对全国近68万家零售药店划出明确合规“红线”。

 

《要点》共11条,其中至少4条与零售药店直接相关,涉及采购、定价、税务、医保结算等关键经营领域。

 

在规范行业购销秩序方面,《要点》第七条明确提出,要“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扩大品种覆盖面,研究推进医保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

 

这意味着更多集采中选药品将进入药店销售渠道,而医保基金与药企直接结算一旦落地,将根本改变传统“药店垫资采购—医保后结算”的资金周转模式。

 

同一条款中还明确,要“查处医药流通领域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相互串通操纵药品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药店常用的“会员特价”“限时折扣”等促销手段,若存在价格误导或区域内的隐性价格合谋,将被纳入执法视野。

 

在整治涉税违法行为方面,《要点》第八条要求“严厉打击医疗器械领域‘篡改套打’、虚开增值税发票、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等涉税违法犯罪,对接受虚假开具发票的机构进行追踪”。

 

药店作为发票开具方(零售端)和接受方(采购端),无论上游供应商虚开发票,还是自身通过“走账”方式套取资金用于账外经营,都将面临税务、公安、药监等多部门的联合稽查。

 

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方面,《要点》第九条部署“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严查严打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深化大数据监管,构建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智能监管体系”。

 

违规刷卡、串换药品、虚假销售、冒名购药等违规行为,将被纳入AI算法的实时监测范围,任何异常交易记录都可能成为启动调查的直接证据。

 

在整治行业不法乱象方面,《要点》第十条专门提出要“针对医务人员违规发布广告、借助各类平台违规引流……进一步加大整治与规范力度”。如果药店存在跟医务人员之间通过“处方外流”合作、定向引流患者购药并暗中支付“感谢费”的做法,都会被明确纳入整治范围。

 

02智能监控和集采直接结算,药店严管时刻来了

 

在以上诸多条款中,有两条对药店经营模式影响较大。

 

其中之一是第九条强调的“大数据监管”。结合即将于8月1日全面实施的医药管理新规,国家医保大数据平台已与定点药店结算系统完成技术对接。每一笔医保刷卡交易信息,包括购药品类、数量、金额、频次、参保人身份信息等,都会进入AI分析模型。

 

过去,医保部门对药店的监管依赖人工抽单、举报线索和突击检查,取证难度大,违规药店往往抱有侥幸心理。如今,系统可自动识别多种异常模式:一张医保卡一天内多次在不同药店购药;某药店某款高价药品的医保结算量大幅超出其进货量;同一参保人短期内频繁购买同类药品……一旦触发预警,监管部门可直接调取药店监控录像、销售记录和库存台账进行穿透式核查。

 

在新技术框架下,异常的结算数据本身即可作为启动调查的充分依据。比如,近期国家医保局公布了多起医保飞检过程中查处的药店违规典型案例,其中大部分都是由追溯码大数据跟踪技术发现端倪,进而逐步深挖。

 

此外,《要点》第七条明确:一是集采品种覆盖范围将继续扩大,更多慢病用药、常用药将被纳入,并鼓励药店参与集采供货;二是“研究推进医保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逐步缩短结算链条。

 

对药店而言,集采中选价格向全社会公开,药店加价空间被压缩。依靠信息差,在集采品种上的获利将压缩至10%—15%左右。

 

传统模式下,药店先垫资从流通企业采购药品,医保基金后结算回款,中间存在数月的资金占用。若医保与药企直接结算,医保基金将绕过药店直接支付给药企,药店只能向患者收取自付部分。这意味着药店的经营性现金流将大幅减少,对资金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随着集采品种在药店渠道的普及,不同药店之间难以通过价格差异获客,服务能力、品类结构、专业药事服务成为新的竞争维度。

 

此外,《要点》明确查处“价格欺诈”“相互串通操纵价格”等行为。部分地区药店之间默契维持高价、或利用“原价—现价”对比误导消费者的做法,将被重点整治。

 

03“挂证取酬”牵出干部贪腐,税务稽查纳入行动范围

 

在2026年纠风新政发布之前,全国多地药监部门已对执业药师“挂证”乱象展开集中清理。

 

仅2025年下半年,广东省药监局就连续发布多则通告,先后撤销廖丽婷等49人、凌文等14人、梅雪琴等64人、杨华等2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并将其个人不良信息记入系统。海南省药监局先后撤销赵福兴等18人、张纯萍等52人、马艳瑛等65人的注册证,覆盖超过百名“挂证”执业药师。

 

更为严峻的是,执业药师“挂证”问题已从行业监管层面上升到纪检监察层面,并牵出多起公职人员贪腐案件。

 

2024年8月,重庆市某区纪委监委在医药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检查中,发现该区某公立医院外科科长罗某,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在医院工作期间,违规将个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在某药店,每月从该药店获取500元报酬,累计获利9000元。核查组指出,该行为“本质上属于违规兼职取酬,既违反了《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也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最终罗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类似情形在多地均有发生。2025年3月,重庆市石柱县纪委监委与县医保局联合开展监督检查时,通过大数据筛查发现,公职人员冉某于2020年5月至2025年3月违规在某药店兼职执业药师,获取报酬4万元,冉某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随后的专项整治中,石柱县共立案查处药店35家,处罚37名执业药师,对公职人员立案13人,追缴违纪所得36.12万元。

 

随着8月1日新规实施,数据对接标准进一步统一,违规药店的暴露风险将以指数级上升。

 

过去,药店争相申请医保定点,因为医保刷卡能带来稳定客流。但严监管下,定点资格也意味着实时数据监控、定期飞行检查和潜在的巨额罚款。部分中小药店可能主动放弃医保资格,转向自费药、保健品、医疗器械或健康服务等非医保业务,以规避监管风险。

 

集采品种趋向薄利化,药店需要向专业药房转型,如发展慢病管理、DTP药房、中药代煎、用药咨询等增值服务。这类服务不依赖医保刷卡,且能建立患者黏性。

 

值得注意的是,《要点》第八条将税务稽查纳入医药纠风联合行动。2025年重庆市已查处一起医药公司虚开发票案,牵出下游7家药店接受虚假发票,药店负责人被追究刑责。未来,任何发票流向异常都将被系统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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