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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利用外资固稳促优行动方案》。
涉及医药健康领域内容:
1、扩大市场准入
稳步扩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院校、高水平理工农医类大学对外开放试点。
支持北京提升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水平,推动医药健康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举措先行先试。
抓紧研究出台药品分段生产实施细则,便利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生物制品、化学药品跨境分段生产。
抓紧研究报批进一步扩大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领域开放试点区域范围。
支持保险公司将更多创新药械纳入商业保险保障范围,持续鼓励优质创新药械进入我国市场。搭建行业协作平台,便利外资企业生产的药品进入药品零售渠道。
2、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
加快修订出台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优化并购管理流程和对价支付要求,强化部门监管协同。
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股权投资机构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非相关行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更好发挥战略投资效能。
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城市探索在更多领域制定场景化、字段级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推动制定工业、医药等行业领域重要数据识别目录国家标准。
3、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
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领域外,各领域制定的涉企支持政策对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适用。
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对相关领域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等开展的采购活动应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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