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医改评论 XYGPL.COM 您是第 4090531 位访问者
注:1.自2024年起,我局公布数据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支出,不含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收入、支出。
2.2026年3月起,部分省份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基金缴费收入权责发生制改革。改革后,相关省份将2025年底预收的2026年度居民医保保费计入2026度年居民医保基金收入,将2026年底即将预收的2027年度居民医保保费计入2027年度居民医保基金收入。这一调整,显著提升2026年1-9月居民医保收入的同比增幅度,但随着10-12月新的参保季到来,2026年底居民医保基金参保缴费收入的同比增幅将回归常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