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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医联体长啥样?

来源:《健康界》  作者:杨晓慧  发布时间:2013-04-12   | |

香港:统一配置资源

在香港,所有的公立医院统一由医管局进行管理。医管局按照地域和人口需求将医院组成七个联网。联网内医院的大型设备不重复配置,各医院的大型医疗设备可以共同使用。

与此同时,医管局下属的医院实行统一的行政管理,并要求医院采用同一套财务管理制度、规章和模式;医护人员统一薪酬标准;集中采购医疗设备、药品等医用物资;所有医院以及总办事处都使用统一的信息平台和数据定义。

在这种情况下,医护人员在联网医院内可以按需流动,并且由于医护人员的薪酬统一,很多人主动申请到基层诊所工作,保证医护人员有意愿下沉。

值得一提的是,在药品采购时,医管局利用信息系统汇总联网医院每种药品的使用量,按照药品使用量的大小分形式采购。对于每年支出少于5万元港币的药品,直接赋予医院采购权;对于5万至100万元港币的药品,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方法;对于每年支出大于100万元港币的药品进行集中招标带量采购。

另外,联网内的医疗机构类型均按照规划进行配置。通常包括急诊医院、康复医院和老人日间医院等。急诊医院附近一般设有1至2所康复医院与之配套方便转诊。各医院根据各自的专业能力和特色,相互之间不重复设置。

当患者急症发作时,患者首先被收住在急诊医院进行治疗,急性期过后会被转往隶属的康复医院进行后期康复治疗。对于慢性疾病患者,康复医院还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将病人转诊到老人日间医院或者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等机构。

若患者的病情再次发生变化,将被送回急诊医院进行治疗。并且患者就诊时的检查、治疗和护理等信息通过网络在各医院也实现了共享,减少了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如果遇到医院拥挤的情况,病人服务中心可以与其他医院进行协调,介绍病人到其他医院就诊,缩短患者的等待时间。

新加坡:政府控股且公司化运营

新加坡的医疗集团是一种纵向和横向兼具的整合,集团内既有同级别的医院,又将初级医疗机构纳入,从而形成集团内的双向转诊。

众所周知,新加坡有两大医疗集团:国立保健集团和新加坡保健集团。两大医院集团是完全由卫生部控股的公司,集团里的每家公立医院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由集团所有。医院从就诊病人的政府补贴、现金支付、保健储蓄、健保双全和保健基金中获取收入,每年把房屋、设备折旧资金上交集团公司。

两个集团分别由各自的董事会管理,董事由卫生部任命,集团具体事务交给全职集团总裁负责,该总裁由卫生部和董事会联合任命。新加坡公立医院首席执行官(院长)由董事会委派。

集团下各医院的大型设备由集团列入预算实施采购;药品采购则由集团委托给专业医药机构采取市场化运作。除此之外,各医院均享有经营自主权,可以从市场上招聘医生、护士等职员,制定员工业绩评审制度、年薪制、基本工资、个人表现奖金与年终奖金。与此同时,还可根据医疗市场的需求,调节自身的运作与服务,进行服务定价。

由于各集团内不仅包含大型综合性医院,也有专科医院、康复中心及联合诊所,这就为集团内转诊提供了条件支持。居民就诊时要求先到诊所,当诊所认为患者需要转诊时再出具转诊证明,患者凭借证明到公立医院就诊。

除此之外。政府还采取“用钱调节患者”的政策,规定经社区首诊转入大医院的患者可以享受10%~20%的优惠,而对于直接到大医院首诊者则额外加价,由此诱导人们首先进入社区医院。

美国:医保杠杆优化资源

在美国,医疗资源整合是通过改变医保偿付方式得以实现。

其中,功劳最大的莫过于HMO模式在全国范围的推广。HMO是健康维持组织(Health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的缩写,它在预付费用的基础上向病人提供范围广泛的医疗服务,包括治疗、住院和其他保健服务,这是将保险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功能结合起来的机构。

保险组织直接介入医疗过程,采用按人头付费制和按病种付费制等方式偿付医疗服务提供者。这种支付方式把相当程度的财务风险转移给医院,迫使医院严格限制住院费用的支出。被迫优化资源和压缩成本的医院,于是努力将注意力放到基层医疗机构,与之形成战略联盟,走向集团化。

目前,全美有近500家医院集团。这些集团多以城市大型医院为核心,与社区医院、康复医院、注册家庭护理机构成为一体,优势互补。

HMO的目标是限制患者对医院的选择。因此,会寻找愿意按照较低费用支出与其签约的医院或者医生群体。HMO将这些与之签约的医院、医生的信息公布到网络上,加入HMO的患者必须从签约的医院和医生中选择就医,并且患者无法直接获得专科服务,需要实行转诊。

常见普通疾病由初级保健医生来治疗,重大疑难疾病才根据需要转诊至专科医生。转诊通常依据“疾病诊断治疗分类标准(GRGs)”。GRGs明确规定各种疾病的住院特征和时间周期,这意味着某种疾病或手术到一定的康复阶段或住院天数,病人必须转往社区医疗服务机构,或者回到家中接受社区医疗机构的服务。否则,超出规定时间的住院费用由病人自己负担。这对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起到了很好的引导。

事实上,美国目前还在推行另一种形式的医联体,其名称为“医疗责任组织”(Accountable Care Organization, ACO)。当然,美国推动医联体主要是力图达到两个目的:第一,系统管理和协调病人的治疗全过程,提高医疗质量;第二,通过提高医疗质量、减少不必要的检查治疗、避免医疗事故,节省和控制医疗费用。

这是奥巴马医改方案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目前美国联邦政府的老人医疗保险计划正在积极推动试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控制医疗费用过度增长,也是许多国家医改的重要内容。这表明,除了有助于解决看病难问题之外,医联体可以在医改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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