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医改评论网!您是第 3217634位访问者

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换汤不换药危害更为严重

来源:凯迪社区  作者:韩红红  发布时间:2013-05-28   | |

  2013年5月17日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公布了《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试行)(意见征求稿)。事实上政府主导药品招标十几年来,公立医院药价虚高数倍乃至数十倍,在虚高药价下公立医院医生收受药品回扣成为普遍现象,回扣刺激医生大处方、滥用药,让患者不仅多花了钱还丢了命,导致医患矛盾十分突出且愈演愈烈。这一系列严重问题让政府在新医改四年2.2万亿财政投入打了水漂,让新一轮的医改彻底失败。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意见征求稿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对外宣称“政府不主导招标了,医疗机构可以进行量价挂钩的团购”,但实际上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相比广东省以往招标方式换汤不换药,让广东省相关部门变成披着羊皮的狼,比省级药品招标更无耻、危害更为严重。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意见征求稿的主要内容

  1、建立全省集中的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实行“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融资、在线监管”;

  2、交易药品分为医保目录品种、非医保目录品种、低价药品及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三类,分别采用不同的交易方式;

  3、参考各省中标价格制定药品入市价;

        4、分为专利、原研、单独定价、优质优价和GMP五个质量层次;

        5、公立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采购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采购数量;

  6、企业按质量层次分组竞价,价低者成交;

  7、执行采购价顺加15%作为零售价或零差价的作价政策;

  8、药品配送实行两票制。

 

  二、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换汤不换药,危害更为严重

  1、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仍然执行交易价顺加15%的加价率管制政策,不准医院二次议价。

  上述政策规定遏制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公开合法的价格竞争,倒逼企业不得不采用“高定价、大回扣”的隐性违法竞争,以给医生回扣作为主要竞争,谁的药品价格高、空间大,谁药品就卖得好,低价、没有空间的药品即使中标也有价无市。如广东省各大医院外资、独家、单独定价等高价、空间大的药品尽管品种数只占20%,但是都是以给医生现金回扣或变相回扣来竞争市场份额,在回扣刺激下销量猛增,占到广东省大医院药品销量的80%以上。而血拼价格成交的国产化学药品尽管品种数占到80%,在顺加15%或零差价的加价率管制政策下有价无市,销量仅占广东省大医院药品销量的10%。回扣刺激医生药物滥用让广东省的患者既多花了钱又丢了命,广东省的医患矛盾将进一步激化。   

  2013年1月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播出《药单背后的秘密》、3月播出《药品回扣再追踪》曝出了高州市人民医院医生普遍收受药品回扣的黑幕,曝光的几十种药品医生收取回扣的比例占到零售价的20%,如出厂价仅为2.5元的氨曲南,零售价为22.08元,出厂价到零售价中间利润高达783%,每支给医生回扣4.4元。在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下,4月23日茂名市政府通报了调查处理结果,“高州式”医生收药品回扣涉案医务人员39人,药商5人,主动上缴药品回扣款的医务人员高达382人,追缴药品回扣580多万元。免去高州市人民医院院长、副院长职务,对高州市卫生局相关领导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高州式”医生收受药品回扣是“高州模式”药品采购“回归主流”后的必然结果(一个药监官员看高州人民医院回扣丑闻:自曝“家丑”有内因

  http://bbs1.people.com.cn/post/1/0/1/125998213.html),实际上医生收药品回扣在广东省乃至全国采用主流药品采购模式(省级药品招标、药品零售价执行采购价顺加15%的加价率管制、不准二次议价)的公立医院都是一个普遍现象,如央视曾报道的湖南芦笋片事件、北京克林霉素磷酸酯事件、杭州、珠海回扣门事件等等。出现这些严重问题的根源就是政府主导的药品招标和政府强制限制公立医院药品零售价在采购价基础上顺加15%或零差价、不准二次议价。

 

  2、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是变相的只招不采。

  2013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名上书列举了省级药品招标只招不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五大罪状,要求立即废止政府主导的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是变相的只招不采,主管部门和第三方机构还是只负责制定入市价和竞价,并不是药品采购的利益相关者,既不采购、使用,也不是付款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最后还是要公关医院才能进入医院销售,所以还是高价、有空间的药品才能有销售。

 

  3、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将药价虚高回扣泛滥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民营医院。

  规则要求纳入医保的民营医院参与网上竞价采购,而民营医院一直都是市场化采购药品,不参加政府招标,不受政府规定的药品零售价在采购价基础上顺加15%的限制,它们之前都是采购价格越低获利越多,因此都是底价采购药品,底价采购就没有医生回扣的空间,没有回扣就没有大处方、滥用药,患者少受药害。

 

  4、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竞价进行质量层次划分,每个质量层次按剂型规格剂量分组竞价,最低价中标个,这是赤裸裸的保护了外资、独家、单独定价等高价药品。

  因为这些高价药品几乎无竞争,可以堂而皇之高价中标。而国产GMP药品,则人为制造恶性竞争,为了不被广东省市场淘汰,国产GMP药品生产企业不得不以成本价、甚而低于成本价中标,这对国内医药工业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5、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让权力寻租会更加疯狂,收受贿赂更加严重。   

  广东省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权力更大,特别是保护了外资、独家、单独定价等高价药品。

 

  6、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规定药品配送实行两票制严重违背客观经济规律。

  既然竞价确定了交易价格,不管经过几次配送都不会抬高药品采购价,药品从生产企业配送给省级药品经营企业,省级药品经营企业配送给地市级药品经营企业,地市级药品经营企业配送给医院,这是经多年市场竞争,自然形成的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药品配送模式。广东省曾经推行两票制失败的情况下再次强推两票制,手伸的太长了,就是赤裸裸的权力寻租。

  可以肯定的是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执行下去,受益的是拥有权力的相关部门,他们躲在后面大捞钱财,权力大,利益大,又没有责任,出了问题主管部可以“广东没搞政府主导的药品招标、医疗机构联合竞价采购”一推了之,而“高州式”医生收受药品回扣将愈演愈烈,医疗机构和医生将一如既往背上给患者用高价药、祸害患者的罪名,医患矛盾、砍杀医生的事件在广东将会愈演愈烈,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将让广东省的患者药费负担将更重,看病将更难更贵,让患者、医务工作者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而主管部门的官员却不会承担任何责任,这种危害远甚于拦路抢劫,因为患者被谋财害命都不知主犯是谁,实际上主犯就是罪恶的管制政策以及制定、执行者政策的主管部门。

 

  三、建议

  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的方案纯粹属于瞎折腾,事实上广东省医改要想成为全国的排头兵,就像改革开放一样成为全国的旗帜,其实很简单,就是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激发市场创造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的讲话精神,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建议广东省主管部门推广先后被卫生部部长陈竺两次批示为“高州模式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优秀典型”,并得到现任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汪洋的高度赞许的“高州模式”。也就是2010年前高州市人民医院改革模式,高州市人民医院自主采购药品,按照广东省的中标价格销售,相当于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所说的入市价,高州市人民医院自主与药品供应企业竞价采购,降低实际采购价,采购价与入市价的差价归医院自主支配。如2亿元的药品,通过供应企业激烈的竞争,采购成本仅需1.0亿元。“高州模式”下的高州市人民医院由于打破了政府招标和中标价顺加15%作零售价的差价率管制政策导致的高价药购销体系,通过市场竞争、收入分配改革等手段让医生收入由暗转明,同时通过低廉的费用、优质的服务让病人用脚投票,所以才能吸引全国各地患者慕名去看病。创造了不要财政一分钱投入,让患者少花钱、看好病、医生高收入无回扣的奇迹。

 

  回归“高州模式”的好处:

  1、医院有动力压低采购价格,就会底价购进,底价购进就没有回扣的空间;

  2、没有回扣的刺激,大处方、滥用药等损害患者健康的行为将大大减少,即便在政府投入不增加的情况下,患者的用药负担也会大幅降低;

  3、企业没有必要再采取“高定价、大回扣”的违法竞争方式,而会以质量、服务和价格为主要竞争手段,有利于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的规范,市场集中度将自然提高;

  4、医生的收入完全来自医院公开合法的分配,而不是来自相互勾结的暗箱回扣,这有利于加强院方对医生的管理,医患关系将迅速得到缓解,社会更加和谐;

  5、财政无需对公立医院进行直接补贴,解决了难以确定补贴标准和方式的问题,让有限的财力全部投入医保,购买服务,进一步缓解看病贵的难题;

  6、药品生产企业没有必要申报“伪新药”,将真正投入新药技术创新的研究,更可以摸清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成本,获知药品价格的真实信息。

我要评论
   
验证码: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