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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谦:为什么医疗机构审批制必须废除

来源:健康界  作者:张子谦  发布时间:2014-03-10   | |

【编者按】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院协会会长、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建议,应使医务人员从“单位人”成为“社会人”,形成一个医生自由执业为基础的高度市场化的医生人力资源市场,出现一个充满活力与生机的医疗服务市场。

就黄洁夫所指问题,医界大V“@非典型医生”、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针灸科医生张子谦对健康界表示,应立即废除“严进宽出”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审批制,对民办医疗机构实行“宽进严出”的备案制,充分调动中国医生办医的积极性,释放民间医疗生产力。

 

2014年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院协会会长、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希望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他认为,这将使我国医院体系逐步过渡到一个民营医疗机构占主体、竞争充分的医疗服务供给体系;同时,使医务人员从“单位人”成为“社会人”,形成一个医生自由执业为基础的高度市场化的医生人力资源市场,出现一个充满活力与生机的医疗服务市场。”

遗憾的是,医生从“单位人”成为“社会人”阻力重重,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阻力就是主管部门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申办采用行政审批制,而不采取国际通行的备案制。尽管政府名义上允许医生开诊所、自由流动,但这些玻璃门最终形成的是医生的“伪自由执业”。

同时,无数事实表明,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申办采用行政审批制,不仅为医疗行业中的权力寻租提供了隐蔽空间,更直接制约了整个社会医疗服务行业的良性竞争及健康发展。

这直接导致国内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产品,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均严重不足,而公立医院处于垄断地位,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现象迟迟未获解决。

在公立医疗机构体系绝对垄断医疗服务市场的现状下,广大患者和医务工作者陷入“双输”的困境。医疗界管办不分乱象层出不穷,医院成为商业贿赂及恶性伤医事件的高发地,医生伤亡及辞职改行人数不断攀升,接受粗放医疗服务的广大患者怨声载道。

2014年1月,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切实将社会办医纳入规划范围。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足够空间,优先满足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需求。新增卫生资源无论何种资金渠道,须按照有关规划要求和标准进行审批”。

我认为,只有将非公立医疗机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医疗生产力才能真正得到解放,国民的医疗福利才能尽早实现。深层次的医改,刻不容缓!

当前医疗体制就是“一大二公”

中国当前的医疗体制,实质是“一大二公”人民公社运动的医疗版。可以说,中国医改的症结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与国内落后的医疗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而落后的医疗生产力,正是源于落后的生产关系。

人民公社运动始于上世纪50年代,其特点是“一大二公”。第一,人民公社规模大;第二,人民公社公有化程度高。有违科学发展观的人民公社运动,直接导致了当时国内农业的大衰退,造成了全国性的粮荒问题,这一困境直到改革开放后,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才得以逐步解决。

同粮荒一样,“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其实质是医疗服务短缺的“医荒”问题,同样是由于中国医疗体制的“一大二公”造成的。

首先,国内公立医院规模大。2012年卫生统计年鉴显示,2011年我国公立医院数量为13539家,医院总数为21979家,公立医院占比62%;三甲医院达881家。众所周知,国内公立医院数千张床位,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相比之下,欧美发达国家的公立医院规模,一般不会超过500张床位。公立医院在实际运营中垄断了绝大部分政府投入,使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举步维艰。

其次,国内医疗机构公有化程度高。全国医疗服务量中,公立医疗机构占了绝大部分的比重,非公立医疗机构比重极低。据2012年卫生统计年鉴,2011年公立医疗机构占据了国内91%的医疗服务量。

废除民办医疗机构审批制

在“一大二公”的医疗体制下,医生的劳动价值不可能得到充分实现,直接制约了医疗生产力的发展,近年来国内大量医生改行的现象就是佐证。为什么我们的医生宁愿改行,也不愿自主创业开诊所?因为我们的医生不是自由执业者。

人民公社中,没有土地使用权的农民,无法应市场的需求生产农产品,结果造成了粮荒。我们的医生,无法自由开办诊所,没有自由执业权,无法自由流动,同样无法应市场的需求行医,结果造成了“医荒”。

因此我认为,应该解放医生,废除民办医疗机构审批制,才能解放医疗生产力。

医生的自由执业权回归体现在:只要持有执业医师证,医生个人即可应市场的需求,自主开办个体诊所或合伙制诊所。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中,医生均为自由执业者,包括像主要以公立医院为主的英国和香港地区,所有医生均为自由执业者。

在上述地区中,门诊机构主要是由医生私人开办的私营诊所组成,比如在美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香港、台湾,门诊机构90%以上是私人诊所,但国内私人诊所比重相对较低。

根据2012年卫生统计年鉴,2011年中国基层医疗机构个人办机构数量为322,827家,医疗机构总数为954,389家,占总量的34%;基层医疗机构中,门诊部以及诊所(不分所有权)数量占所有医疗机构数量的19%。而从服务量来看,2011年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627,122.6万,基层医疗机构中非政府办诊疗人次为232,076.1万,占总量的37%。

释放民间医疗生产力

我国政府鼓励社会办医多年,但为什么一直成效不显?原因在于国内现行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审批制度,严重制约了民间医疗生产力的释放,医生无法创业开诊所。

目前国内哪怕是开家民办小诊所,光用地、选址都需要过卫生局、发改委、规划局等部门的审批,而且通常都无法获得通过,政府部门的拒绝理由,恰恰都是“不符合政府规划”。

讽刺的是,在行政审批制度下,最终能拿到民办医疗机构牌照的,绝大多数都不是医生。无农地使用权的农民,不可能释放生产力。同理,无法通过用地审批的医生,也就无法开诊所办医,形成“政策死结”。

我认为,应当与国际接轨,立即废除“严进宽出”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审批制,对民办医疗机构实行“宽进严出”的备案制,充分调动200万中国医生办医的积极性,释放民间医疗生产力。只有解放医生,医疗服务产出才能极大发展,才能满足老百姓日益高涨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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