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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放开非公机构医疗服务定价有多美

来源:新浪博客  作者:李芃  发布时间:2014-04-10   | |

  2014年4月9日,国家发改委、卫生计生委和人保部发布《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对此医疗界上下一片欢呼。但你看我的标题,我不合时宜地用了个疑问句,而且我其实不想跟你讨论这个政策美的程度,我觉得它至多只是看上去很美,但实质上可以说压根就不美。

  我的理由主要有两大点。其一,公立医疗体系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在这种情况下非公医疗不掌握定价权,因此所谓的放开价格,对他们而言不过是句空话。

  非公医疗体系分为两块,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价格早已放开了,那么这次的政策主要是针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问题是,他们不掌握最为关键的医疗资源——医疗人才,凭什么在价格上跟公立医疗机构叫板?当然你可以把环境搞好点,服务也做得更到位,但理性人看病的内涵是看医生而不是看医院——对,医疗护理是一种专业服务,也体现核心竞争力,不过还是那句话,没有医疗人才就没戏——所以,即使这个政策顺利执行了,民营医疗机构敢理直气壮地提价么?提价了他们会混得更好么?

  其实现实已经给了我们答案——宿迁。我曾多次去实地采访,当地民营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普遍低于周边地区的公立医院,不难理解这是民营医疗机构在公立医疗体系的强大包围下的生存策略。宿迁医疗市场基本上民营化了,尚且如此,别的地方单打独斗的民营医疗机构恐怕会活得更辛苦——如果不想乱来的话。

  其实早已能够自主定价的高端医疗,也同样面临医疗人才的瓶颈。他们常用的对策就是请体制内专家过来出诊,这个以前叫“走穴”,现在合法化了叫“多点”,但实质都一样,而且民营高端医疗机构的高收费,有相当一部分返还给了体制内专家乃至专家所在的公立医院——well, ok,你可以说这是“共赢”,但是别忘了,体制内拿到的package里不仅有其应得的市场化价值,还包括垄断租金,这是非公医疗体系不得不奉上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手握定价权,还不是得给体制内打工?

  第二大理由,一般而言非营利医疗机构要拿医保定点,那就必须接受医保的定价,那么自主定价权很有可能被架空,或至少是有一个天花板。而且现在医保尚未实现第三方管理,医保很大程度上体现的也是政府意志,也就是说,政府的左手收回去了,又伸出右手来管着你。这值得那么高兴么?

  更重要的是,目前医保的付费方式非常落后,基本上还是按项目付费,为了得到它的支付,往往必须把一次诊疗拆成一些莫名其妙的项目,而这和非公非营利医疗机构的经营模式是有矛盾的。

  抽象说难以理解,现实也给出了很好的例子:高州医院。钟焕清时代,该院在前端面对患者时,实际上采用了一种非常类似于按病种支付的收费方式,但是后端面向医保结算时,为了获得医保支付,医院不得不列支出一些根本没有做过的项目,在后来风向逆转时还成了改革的“罪证”。而今如果医保的支付方式改革没有跟上,光放开非公医疗机构的定价权,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真很难说。

  对于这次的政策放开,有位“理中客”朋友说得更犀利——根本就不存在放开非公立医院市场调节价格这回事,却还要这样玩儿文字游戏,唯一的目的就是欺上瞒下,既不会侵犯到既得利益,还要显示自己的改革举措,恶心。

  另一位朋友说得更温和些——民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一定程度上(但很有限)有助于扶正扭曲的费用结构,略有控制费用水平的作用,但无助于改善民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弱势地位,无助于公立医疗机构的改革。

  较之于市场的一片乐观情绪,我还是更赞同上面这两位。

 

       作者系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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