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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医改必须彻底解决药品虚高定价问题

来源:  作者:王明元  发布时间:2014-05-21   | |

  5月14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高价药背后的“贿赂门”》为题,曝光了跨国药企葛兰素史克在华通过五条“贿赂链”,刺激药品销售的丑闻:行贿费用占到药价的30%,每年的总金额高达数亿元人民币,同一药品出口到中国的价格少则是出口到其他国家的2倍,多则7倍,2010年5月16日,央视曝光了药价虚高1300%的芦笋片事件(出厂价15.5元,中标价185.55元,零售价213元),医生收受的回扣为80元,占中标价的43.2%。

       2011年11月13日,央视曝光了药价虚高2000%的克林霉素磷酸酯事件(出厂价0.60元,中标价11元,零售价12.65元),医生收受的药品回扣为4元/支,占中标价的40%,2013年7月23日,央视以《漳州医院腐败,何以全线失守?》为题曝光了福建漳州医疗腐败案,全市73家公立医院100%涉案,药价50%是用于贿赂。不但给患者、政府财政带来沉重的负担,而且让患者的身体健康可能遭受过度用药之害。药品(包括器械、医用耗材)虚高定价是造成我国人民群众“看病贵”的最主要因素之一。长此下去势必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看病贵”这一民生难题的有效解决。毫无疑问,中国医改的必须彻底解决药品虚高定价,这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再也不能等、不能拖了!特别是葛兰素史克中国区行贿事件曝光,引起全国民众极大愤慨!
       要从根本解决药品(包括器械、医用耗材)虚高定价这一顽疾,建议国家发改委及物价部门在制定药品(包括器械、医用耗材)价格时,必须根据生产成本(包括原料、厂房及设备的折旧、加工成本、人员工资、知识产权、企业管理等成本)准确核定出厂价格,决不允许有任何虚高定价的成分存在,并且严令药厂在药品(包括器械、医用耗材)的出厂包装与标签上明确标出出厂价格,并在政府专设的药品信息网站和物价部门的信息网站公开发布价格信息,在药店也公开公布价格;药品(包括器械、医用耗材)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也必须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允许其获得符合市场规律的利润,并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同时也建议国家发改委与物价部门以及各级卫计委药品政府集中招标办公室,共同对拟进口药品(包括器械、医用耗材)必须进行认真深入细致地到国外考察其真实价格也明码标价在内外包装上,并也在政府专设的药品信息网站和物价部门的信息网站公开公布价格信息。这样做就可以从根本上根除了药品(包括器械、医用耗材)虚高定价的这一顽疾。确切地讲,如果确实能够落实上述措施的建议,各级药品(包括器械、医用耗材)招标环节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从制度上就彻底消除了像国外葛兰素史克事件与国内的芦笋片等类似事件在中国大陆再出现。

       俗语说,苍蝇不叮有缝的鸡蛋,葛兰素史克事件与国内的芦笋片事件进一步说明了我国各级政府在药品(包括器械、医用耗材)的经销领域存在何等严重的腐败行为。另外随着医改的进一步深化,医疗机构特别是公立医疗机构严格落实符合医疗规律的临床路径管理和符合市场价值规律的单病种限价政策,各级各类医院就必然会在医疗市场竞争中选择使用合适而合理价位的药品(包括器械、医用耗材)为患者提供治疗。肯定能使目前的医疗费用大幅度降低到符合医疗市场价格规律的状态。这从深化医改的角度,进一步解决了药品虚高定价的顽疾。总之,看似复杂的药品虚高定价的顽疾,本质上是要求政府对药品(包括器械、医用耗材)确定符合市场价值规律的药品(包括器械、医用耗材)合理价格并严令企业明码标定出厂价格或进口价格,阳光下操做,就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药品(包括器械、医用耗材)虚高定价。国外葛兰素史克事件与国内的芦笋片等类似事件再也不可能在中国发生!

 

       (作者系临汾市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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