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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 医改切莫用‘改良’取代‘改革’

来源:新浪博客  作者:巴图  发布时间:2014-10-29   | |

  ‘革命’与‘改革’都是解决社会深层次矛盾的手段,前者采用暴力手段,后者为非暴力手段。暴力手段对社会破坏力很大,采用‘改革’手段,既解决社会深层次矛盾,又可以避免对社会产生破坏力。

  但‘改革’并不比‘革命’容易很多,保守势力为了保住既得利益,必然拼命抵制改革,保护旧制度。历史上就有很多改革家被杀头。用‘改良’冒充‘改革’也是抵制、敷衍改革的一种方式。最典的就是中国医改。

  ‘改革’是解决深层次矛盾,是抛弃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旧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改良’则是在旧生产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的些许变动。

  医改的那些‘重要’选项:‘以药养医’、‘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招标’、‘强基层’、‘多渠道筹措补偿机制’、‘分级诊疗’、‘多点执业’、‘医保支付’.......哪一项都不涉及深层次矛盾,不涉及体制弊端,都是深层次矛盾所衍生出来的次生矛盾,在这些表面现象上耗时费力,充其量是改良,不是改革。有时不但不能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多数都引发更多乱象,五年医改,教训极为深刻。

  举例一:‘以药养医’,是因为公立医院数量太多,公立体制成本高、效益低、积极性差、浪费大、被寻租多、腐败重、财政不堪重负,是包养不起的无奈之举。医改对体制弊端不解决就‘取消以药养医’,医院、医生靠什么生存?拆东墙补西墙,闹着玩?药品零差价配送到基层后,基层无药可用,基层瘫痪,医生生活不保,扛起行李去打工,这就是所谓的‘强基层’吗?也多亏仅仅配送到基层,如果全面取消以药养医,全国医院瘫痪,将是个什么结果?

  举例二: ‘药品招标配送’后,把原来药品流通领域通过卖方质量竞争和价格竞争的市场机制售出药品,‘改革’成为向招标单位行贿取得高价中标,留出给医生大回扣空间的营销通道,令药价成倍、几十倍的涨价,常用低价好药消失,权钱交易泛滥,坑害百姓。这不是改革,也不是改良,是把已经市场化的药品市场回归恶性垄断,是开改革的倒车。

  ............

  新医改不是‘改革’,是用‘改良’冒充‘改革’,频频用行政手段干扰市场,破坏市场功能,造成乱象丛生。其本质是打着改革的旗号搞倒退,企图全面回归计划经济的政府包养、包办体制,但政府又包养不起,只好放开逐利性,结果形成一个垄断性追逐经济利益的恶性体制,彻底丧失所谓的‘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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