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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码、扫码核验、票据、开具处方、扫码销售……严查“回流药”全链条。
01
这些细节和药品是检查重点
近日,针对“回流药”,国家医保局官微发布四条内容——以“百日行动”为代表的专项整治、地方经验、以漫画和“六要六不要”为载体的公众教育。根据发布内容,我们整理了有关药企、医疗机构以及药店需要规避的要点:
1.伪造票据
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伪造随货同行单、伪造票据“洗白”回流药、篡改购销记录是专项整治重点。
医保局介绍,有的不法经销者通过私刻公章、伪造票据的方式掩盖药品非法来源,有的委托专业过票公司造假,由过票公司订单式开具相应票据,更有甚者专门成立“过票”公司全链条、全环节造假。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药店即使是收售了票据齐全“被洗白”的“回流药”,也不能免责。
2.伪造处方
医药机构伪造处方、空刷套刷医保凭证、串换医保药品、诱导“回收”也是专项整治重点。
此前,还有医药代表在网上购买假印章,刻制某医院字样,并在文印店打印该医院空白处方笺约500张。患者除第一张处方为医生开具外,其余处方皆由该医药代表或药房工作人员冒签并盖假印章后为患者开药。
3.扫其他药品追溯码
国家医保局指出,个别违法违规的药店和诊所常用扫其他药品追溯码或者故意不扫追溯码的手法来串换或销售回流药。2026年起,不仅药品盒上要有追溯码,售药的小票或发票上也要标注追溯码。
一旦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国家医保局表示,消费者可向相关部门反映以及向售出机构索赔:
4.编造理由
部分药店在被查出销售回流药后,试图以各种奇葩理由和荒唐借口掩盖违法经营之实。国家医保局表示,必须以“零借口”态度落实合规要求,任何理由都无法替代合规经营的法定义务。
国家医保局表示,结合清单,重点核查远超临床合理用量违规开药、处方与诊断不匹配等可能存在协助套取医保药品的异常处方情形。
02
全链条严打,已有药企被罚50万
针对“回流药”的监管触角已延伸至每一个环节,不仅是事后追究,还体现在过程之中。
如今年8月,重庆药监局发布公告称,重庆市某医药公司因“未按规定实施药品追溯制度”被罚50万元;6月,云南药监局公布案例,某药企药品销售、配送环节信息不可追溯,未核实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身份、药品销售流向不真实,处以10万元罚款。这表明,监管不仅打击结果违法,也严惩过程违规。
国家医保局在今年8月表示,下一步要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加快推进全领域全流程全链条的智能监管子系统建设应用,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关口前移。
另外,在2025年孝昌县医保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的专项行动中,发现一药房人员陈某某在2023年5月-2024年5月期间,从朱某手中非法采购价值28.56万元的无发票医保骗保回收药,对外销售牟利。最终,孝昌县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陈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这一判决明确了销售“回流药”其后果远超一般的违规经营:
药品追溯码是治理倒卖“回流药”骗取医保基金的重要抓手,通过分析海量的追溯码数据,监管部门可以更容易地发现哪些药品的流通轨迹异常。
8月,全国医疗保障工作年中座谈会在陕西西安召开,其中提到已经归集药品追溯码数据近600亿条。
日前,随着各地陆续发布配套实施方案或召开座谈会,“追溯码时代”下倒卖“回流药”的违法路径将更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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