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医改评论 XYGPL.COM 您是第 3591539 位访问者
提示:今天与同道交流,DRG/DIP医保年终清算结果出来了,对医院和科室有了基本结算结果,但是没有按照DRG/DIP病种和项目对应,财务如何做账处理?医疗项目成本和病种成本如何核算?医保清算结余的科室认为医保清算结余的收入应该给科室绩效,医保清算亏损的科室绩效怎么办?绩效如何考核才合适?困扰着领导、财务和运营绩效同道,笔者梳理归纳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种意见认为:不鼓励科室争取过多的DRG/DIP医保清算结余,过分追求结余,担心影响医疗质量安全,也会引发医院之间内卷,导致医保结算更加缩水。
一种意见认为:鼓励科室争取过多的DRG/DIP医保清算结余,赚到一年算一年,可以增加医务人员的绩效资金来源,也有利于控费降本,医院之间的内卷虽然会降低医保DRG/DIP权重分值,同等条件下自己医院更合算。
领导难点:DRG/DIP医保清算后,有的科室有医保结余有的科室有医保亏损,DRG/DIP医保清算盈亏是政策政策缺陷导致还是管理原因导致,如何区分?
财务难点:会计制度收入科室有个结算差额明细科目,对医保清算结余的增加贷方,对医保清算亏损的增加借方,由于医保是下一年6月份前清算的是上年,财务记账计入当年影响科室、病种和项目成本核算质量。
绩效运营难点;DRG/DIP医保清算后,绩效已经发放了,清算结余的科室如果补绩效,清算亏损的科室是不是还需要扣绩效,如果今年处理上年医保清算绩效,是不是影响到今年的绩效总量。是回调原来的绩效,还是增加单独的绩效,增加了许多烦恼。
DRG/DIP医保年终清算盈亏财务处理与绩效考核设计报告
一、背景与问题分析
随着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的全面推进,医院医保年终清算结果对科室运营和财务核算的影响日益显著。当前,医院面临三大核心问题:
1. 财务核算难题:医保清算差额跨年度记账导致成本数据失真,影响科室、病种和项目成本核算质量。
2. 绩效管理矛盾:医保结余科室要求补发绩效,亏损科室要求豁免扣罚,跨年度清算导致绩效总量失控。
3. 政策与管理归因争议:医保盈亏是政策缺陷导致还是管理不善?如何区分责任?
二、财务处理解决方案:构建"双轨制"核算体系
1. 医保清算差额的会计处理原则
跨年度清算处理: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医保清算差额应通过"事业收入--医疗收入--结算差额"科目核算,次年清算时采用"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科目,避免虚增当年收入或成本。
财务账务处理:遵循"权责发生制"与"收支匹配"原则。财务处理的难点在于清算时间(次年)与业务发生时间(当年)不匹配。解决之道在于通过"预提"和"待清算"科目,在当年期末进行账务处理,确保各年度的收入和成本核算准确。
建立"医保结算差额"科目体系:
在"应收账款-医保基金"下设立明细科目,如:
应收医保款-DRG/DIP预结算(根据每月预结算数据确认)
应收医保款-DRG/DIP清算差额(用于归集预计的清算盈亏)
期末(年末)的账务处理:
步骤一:预估清算结果。由医保、运营、财务、信息等部门组成工作组,根据当年已发生的病案首页数据、权重/分值、费率/点值以及政策规则,科学合理地预估全年DRG/DIP的清算盈亏总额。这是最关键也是最难的一步,需要基于历史数据和模型进行测算。
步骤二:进行账务调整。
预估为净结余(医保将支付给医院):
借:应收医保款-DRG/DIP清算差额
贷:医疗收入-DRG/DIP结算差额收入
解读:这意味着医院有一笔"应收权利"尚未到账,同时增加了当年的收入,使收入更真实。
预估为净亏损(医院需退回医保):
借:医疗收入-DRG/DIP结算差额收入(或单独设立借方科目)
贷:应付医保款-DRG/DIP清算差额
解读:这意味着医院确认了一笔"应付义务",同时冲减了当年虚高的收入,使收入更稳健。
次年实际清算时的账务处理:
实际结算金额 > 预估金额(即结余比预想的多):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金额)
借:应收医保款-DRG/DIP清算差额(原预估金额)
贷:应收医保款-DRG/DIP预结算(冲销全年预结算总额)
贷:医疗收入-DRG/DIP结算差额收入(差额部分,计入次年收入)
实际结算金额 < 预估金额(即结余比预想的少或亏损更多):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金额)
借:医疗收入-DRG/DIP结算差额收入(差额部分,冲减次年收入)
借:应收医保款-DRG/DIP清算差额(原预估金额)
贷:应收医保款-DRG/DIP预结算(冲销全年预结算总额)
优点:这种方法将清算影响的大部分在业务发生当年即予以确认,保证了当年科室收益、病种成本和项目成本核算的相对准确性。次年的微小差额调整对管理决策的影响就很小了。
2. 病种与项目成本联动核算
项目成本追溯:通过CCHIS点值法将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分解至病种,确保成本数据可追溯、可对比。
成本核算:区分"项目成本"与"病种成本"两大体系
DRG/DIP支付方式下,成本核算的焦点从传统的项目成本转向了病种成本(包)。
医疗项目成本核算:这是基础。必须继续深化和完善基于作业成本法(ABC)的项目成本核算,准确归集每个医疗项目(如一次CT、一次手术)的耗材、人工、设备折旧等成本。这是计算病种成本的基础数据。
病种成本核算:
方法:将每一个出院病人(即一个病种案例)所消耗的所有项目成本(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治疗、护理、床位等)进行叠加,再加上公摊成本(如行政管理、后勤费用)的分摊,即可得到该病例的病种成本。
与医保支付对接:将核算出的病种成本与医保DRG/DIP支付标准进行对比。
支付标准 > 病种成本 → 该病例产生"结余"
支付标准 < 病种成本 → 该病例产生"亏损"
管理意义:通过分析大量病例,可以找出优势病种(持续结余)、劣势病种(持续亏损),并深入分析亏损原因:是成本控制不力?是临床路径不合理?是资源浪费?还是诊断升级不足(RW/分值偏低)?
三、绩效考核设计:从"规模导向"到"价值导向"
1. 绩效设计原则
合规性:严禁直接挂钩医保结算定额,但可将合理结余纳入绩效池。
多维价值驱动:构建"医疗质量、成本控制、技术难度、患者体验"四维考核体系。
动态调整:根据CMI值、三四级手术占比等指标动态调整绩效权重。
质量安全是第一前提: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但凡有因过度追求结余而引发的医疗质量、安全、投诉或编码高套等问题,结余奖励一律取消并予以处罚。
区分"政策盈亏"与"管理盈亏":政策性盈亏:某些科室(如儿科、精神科、康复科)因学科特点或政策保护(费率倾斜)天然容易结余;某些科室(如使用高新技术、昂贵耗材的)天然容易亏损。这部分盈亏不应完全归功或归咎于科室。管理性盈亏:在同类科室、同类病种中,通过优化临床路径、缩短住院日、合理使用药品耗材、提升诊疗效率而产生的结余,是科室努力的结果,应予以激励。
前瞻性和稳定性:绩效方案应提前制定,让科室清楚规则。不宜事后"秋后算账",回调上年绩效,这会严重打击士气。应将DRG/DIP考核纳入当期月度/季度绩效中,年终清算是微调和对标。
2. 核心考核指标
维度
指标
计算方法
导向
医疗质量
低风险组死亡率
低风险组死亡病例数/总病例数×100%
严控质量安全红线
病案首页准确率
准确编码病例数/总病例数×100%
确保医保支付依据可靠性
成本控制
药耗成本占比
(药品+耗材成本)/医疗收入×100%
降低不合理资源消耗
费用消耗指数
实际费用/标杆费用
引导成本接近行业合理水平
技术难度
CMI值
Σ(DRG组权重×病例数)/总病例数
鼓励收治疑难重症
三四级手术占比
三四级手术例数/总手术例数×100%
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运营效率
平均住院日
总住院天数/出院人次
缩短诊疗周期,提高床位周转
术前等待日
手术日-确诊日
优化诊疗流程
3. 绩效分配机制
结余处理:将医保合理结余的30%-50%纳入科室绩效池,剩余部分用于医院发展基金。
亏损处理:对因政策调整导致的亏损(如点值缩水)不予扣罚;对因管理不善导致的亏损,按超支部分的10%-20%扣减绩效。
跨年度清算:次年清算时,仅对当年绩效进行微调(±5%),避免大范围回调影响稳定性。
4. 清算差额处理方案:
结余分配:提取30-50%作为科室发展基金,剩余部分按贡献度分配
亏损分担:科室承担不超过30%,剩余由医院风险基金消化
时间衔接机制:
建立"清算绩效准备金"(按月度绩效5-10%计提)
实行"跨年度平滑调整":当年预发80%,清算后多退少补
5. 绩效考评:导向"质量、效率、效益"均衡发展
绩效处理是"指挥棒",必须极其谨慎。您的担忧非常对,简单地"补"或"扣"会带来巨大的不公平和混乱。不以单一清算结果论英雄:DRG/DIP清算是结果性指标,绩效考评应侧重过程管理和综合表现。
设立"年度医保管理效益奖":这是一项专项奖励,与月度基本绩效分开,资金来源就是医保清算产生的总结余的一部分(例如提取30%-50%作为奖励池)。
如何分配:
第一步:政策性调整。医院层面可以基于历史数据和学科特点,对各科室设定一个"目标结余率/亏损率"。例如,给心内科设定的目标可能是"合理亏损控制在5%以内"。
第二步:计算管理贡献。将科室实际清算结果与医院设定的目标进行比较。
实际结余 > 目标结余 → 超额部分视为"管理结余",按较高比例奖励。
实际结余在目标范围内 → 视为"政策结余",按较低比例奖励或不予奖励。
实际亏损 < 目标亏损 → 减亏部分视为"管理结余",给予奖励。
实际亏损 > 目标亏损 → 超出部分的亏损,分析原因,如果是管理不善,则不予奖励并可酌情处罚。
第三步:综合评定。将上述经济指标与年度质量安全指标捆绑,综合评定后发放此项专项奖。
四、争议问题破解:政策缺陷与管理责任的界定
1. 医保盈亏归因分析框架
政策性亏损:因区域预算总额控制、点值缩水等外部因素导致的亏损。
判断标准:医保清算点值低于预测值10%以上,且全院同类科室普遍亏损。
处理方式:豁免科室绩效扣罚,由医院承担部分损失。
管理性亏损:因病案质量差、成本失控等内部因素导致的亏损。
判断标准:病案入组率低于90%,或药耗成本占比超过标杆值20%。
处理方式:扣减科室绩效,并纳入质量改进计划。
2. 医院内卷的应对策略
建立病种价值矩阵:按"盈亏状态×技术难度"划分战略病组(高技术高盈利)、潜力病组(低技术高盈利)和低效病组(低技术低盈利),引导科室聚焦战略病组。
推行特例单议机制:对使用创新药、高值耗材的复杂病例,允许申请特例单议,避免"一刀切"扣罚。
3. 您的具体困惑解答
"清算结余的科室补不补?亏损的扣不扣?"
答:不直接简单地补或扣。应将激励体现在下一年度的专项奖励和当期的过程绩效中。对于当年已发放的绩效,原则上不回溯扣减,除非发现存在编码造假、医疗质量等问题。
"影响今年绩效总量怎么办?"
答:年终清算专项奖的资金来源于医保结余,是增量,不应占用本来的工资总额预算。应明确这项奖励的"奖金"性质,与常规绩效分开核算,不影响科室下一年度的绩效基数。
"是回调还是增加单独绩效?"
答:强烈建议增加单独的专项绩效奖。回调旧账意味着否定过去,操作复杂,矛盾巨大。设立新的奖项,面向未来,导向清晰,科室更容易接受。
4. 培训与沟通
对医务人员开展DRG/DIP支付政策、病案编码规范、成本管控技巧培训。
建立"医保政策解读日",定期向科室通报清算规则变化。
五、结论
DRG/DIP医保年终清算的财务与绩效管理需以"数据精准、考核科学、责任明确"为核心,通过构建双轨制核算体系、多维价值绩效模型和归因分析框架,实现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与医疗服务质量的双提升。医院应摒弃"结余至上"或"亏损免责"的极端思维,转向精细化、价值化的运营模式,最终实现患者受益、医保可控、医院发展的三方共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