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医改评论网!您是第 3217553位访问者

GSK、河南新悦等22家药企因偷税被罚3.9亿 !

来源:健识局  作者:小米  发布时间:2018-03-19   | |

偷逃税款已成为医药行业查处的重点。

日前,健识君从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搜索汇总发现,在2017年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中,涉及偷税的药企有22家。

其中包括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河南省新悦医药有限公司、韶关市粤壹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德和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佳钦医药有限公司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案件信息显示,每家公司偷逃税款的涉案金额都不少于百万。以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为例:经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07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75.12万元;二、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26.90万元。

而河南省新悦医药有限公司则分别在2017年6月、7月和12月三次河南省郑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发现利用偷税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6416.55万、11984.58万、27800万(共计4.62亿)

据健识君梳理,相关部门已对上述药企处以追缴税款,并依照相关法律及税务处理情况进行处罚,罚款金额共计3.96亿。

事实上,税收违法现象曾在医药圈普遍存在。随着医改推进及流通监管力度加强,税务部门也在加大对医药行业的稽查力度,查处对象除了传统的偷税漏税,重点就是虚开增值税发票,并且将其与流通大整治、两票制实行等挂钩起来。

而2018年,是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之年,也是两票制全面落地年。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今后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业内企业被查税,进而面临补缴税款,甚至牢狱之灾的惨境。

编辑:Shirley

END

2017年案件性质为“偷税”的药企详情

↓↓

我要评论
   
验证码: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