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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健闻咨询 ,作者:健闻咨询,编辑:李琳
“飞刀9成以上都是私下的。”南方一家三甲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王鑫提到“飞刀”现状时,给出了这样一个数字。
“医生出去做10台手术,报备个2台。”这是医院和医生之间心照不宣的默契。
“钱打到医院账上,什么时候能领走,要打个问号。”医院账上趴着的几百万元飞刀费,至今无人敢动。
这些对话的时间点,发生在国家卫健委半个月前发布修订的那份《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之后。这项已施行21年的行业规章迎来首次实质性修订,至今仍在医生群体里发酵。
此次修订的核心变化,直指过去21年里行业长期存在的灰色地带——过去,绝大多数“飞刀费”由患者直接支付给医生个人。新规要求,会诊费用必须通过“公对公”方式结算:由邀请医疗机构支付给会诊医师所在的医疗机构,再由后者按制度分配给医生,医生取得报酬后依法纳税。
“私下结账、私下飞刀”被再度明确叫停。
或许很多人忘了,“公对公”邀请和“公对公”付款不是新要求——2005年的旧版《暂行规定》就已写明,会诊费用应当统一支付给会诊医疗机构,不得支付给医生本人。
但在过去21年里,医院和医生达成了一种默契:医生不报备、医院不审批、出了纠纷医生“自己擦干净”。这项规定几乎形同虚设。
这一次“公对公飞刀”是否会严格落地?医生还能“飞”吗?成了医生最关心的问题。
王鑫所在的医院,是某个外科领域的国内翘楚,床位常年排队,手术量在当地断崖式领先。这家医院,或许也是观察“公对公飞刀”落地的一块试验田。
“9成的‘飞刀’都是私下的,很少有医生向我们医务科报备。”王鑫说。
至于报备的那部分,是医院在几年前开展的一次专项整治发挥了作用——医院的方法很直接:管理部门在网上搜索其他医院的宣传内容,查看有没有本院知名医生的出诊信息。一些没有报备就去“飞刀”的医生因此暴露,医院开始约谈。一番敲山震虎后,医生外出“飞刀”大多会向医务科报备。
不过有意思的是,报备是报备了,但经常“报2做10”。
“去‘飞刀’的医生出去做10台手术,跟医院最多报备2台。”王鑫说,“剩下的8台,医生不说,我们医务科没办法,也不会主动去核实。”
日子就这么过着,医院和医生在飞刀这件事达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至于报备过的那2台,报酬会通过“公对公”方式由医院代为收取。“这样下来,至少流程合规了,但医生什么时候能把报酬拿到手里,要打个问号。”王鑫说。
由于缺乏执行细则,医院不知道该以什么名目、按什么比例把钱发给医生。索性不发。几年积累下来,即使报备的飞刀数量不多,医院账户上也趴了几百万元。
医生们也不催,更不闹——“没有人愿意当出头鸟”,默认将这笔钱当作向合规缴纳的“投名状”。默契就这样继续着。
其实,“公对公”的要求并非新规。早在2005年,《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就已明确:会诊费应统一支付给会诊医疗机构,不得支付给医师本人;邀请方也需向会诊方发出书面邀请函。
只是21年来,落地情况并不理想。
此次修订之所以引发关注,正是因为新规在旧版基础上往前迈了一步:不再只提“不得支付给个人”,而是明确要求医院应当建立费用分配制度,医生享有获取报酬的权利,法定节假日会诊还应当适当提高标准。
但关键问题依然悬而未决:不同术式、不同级别医生如何定价?医院和医生的分配比例是多少?医院以什么名目把钱发到医生手里?
“公对公”的方向已经明确,但从医院账户里趴着的那几百万元来看,从“合规”到真正“落地”,中间似乎还隔着太多的细则和勇气。
在过去的21年间,医院和医生就飞刀有一种默契:医生不报备、医院不审批、出了纠纷医生“自己擦干净”。一旦“公对公”邀请和付款落地,平衡被打破,建立在默契和约定俗成基础上的飞刀行为,可能也将迎来巨大改变。
患者最担心的问题很直接:医生还愿意出来“飞”吗?
“飞”一次,值多少钱?
根据手术复杂程度和专家级别不同,目前由市场自发形成的飞刀价格大多在几千元至几万元不等。但共识是,这些报酬要远远高于医生在本院开展同类手术的收入。
华北一家省级三甲医院的外科医生李非,偶尔会从北京邀请知名专家来院飞刀。他所在的科室,一年要做一千大几百台手术,但外请专家的只有十几台,“百分之一不到”。
“我们不会主动跟病人推荐飞刀,”李非说,“绝大部分手术我们自己都能做。只有本院的亲戚朋友,或者患者明确要求,我们才会请。说白了,请飞刀是砸自己饭碗的,我们这级医院还是要以自己发展为主。”
价格是约定俗成的。李非介绍,一般手术10000元,较大的20000元。飞刀专家的费用由患者交给本院医生,本院医生再原封不动转给飞刀医生。“我们本院医生从来不从中拿一分钱,纯属帮忙。”最多是专家周末来做完手术,患者给医生一起订个午饭。但李非也听说有医院会在其中直接抽成。
但专家愿意来,不全是因为钱。
“他老家在我们这里,后来在北京工作,和全省学科圈子里的人都熟。”李非说,“人家技术确实摆在那,加上关系好,来一趟也方便。”这种熟人网络和同乡情谊,是飞刀价格之外另一条隐形的纽带。
即便如此,一万到两万的价格,依然和院内收入形成巨大落差。相同的手术,如果由本院主任操作,绩效收入大约千元左右,两者相差十倍以上。李非坦言,如果公对公后钱少了,“那就成纯人情了,人家不能老卖你面子。想推辞也很容易,今天有个会过不去就推掉了。还不够折腾的。”
飞刀的价格,是优质医疗资源稀缺性最真实的市场反馈。医生十余年的学习成本、牺牲陪伴家人的休息时间、跨城奔波的劳碌,都被折算进来。而当飞刀走向阳光时,如何在合规与真实需求之间找到平衡点,是无法回避的难题。
“将飞刀价格规范起来肯定是好事,但如果定价过低,肯定会影响积极性。”李非说,“甚至可能出现‘公对公’付一部分后,患者私下再给一份。”
针对飞刀的定价规则,从国家到地方都在摸索。
今年初,国家医保局还发文明确,飞刀可按“上门服务费+会诊费(院外)”的方式收费,上门服务费由受邀地医疗机构自主定价,会诊费按就诊地价格政策执行。但医疗机构自主定价,意味着区域差异可能很大——北上广的特需挂号费能到近千元,但在中西部地区可能差出好几倍。
更大的难题在于,飞刀价格如果参照院内标准,将严重脱离市场现实。
王鑫所在医院的优势学科,一年在本院开展15000台手术,加上医生在外飞刀,总量可能翻一番,达到3~4万台。一名高年资教授在医院一个月的阳光收入,也就三万元左右。而出去飞一台手术,市场价至少一万元起步。“周末开两场刀,就把在医院一个月的绩效挣出来了。”王鑫说。
“如果全面放开市场化竞争,医生的收入会比现在高得多,”王鑫说,“但公立医院要坚持公益性,没办法完全放开,也不可能完全按市场化定价。”
而另一重隐形的压力——税收,也是新规带来的。此前,医生飞刀收入大多游离于税收监管之外。新版《暂行规定》增加了会诊医师依法纳税的内容。“医生们聊过这个新规,大家觉得大背景是全行业的税收规范化。”郑晨曾在医院工作多年,也一直在关注飞刀政策。“基于这个背景,我认为新规大概率会落地。”
税收规范叠加定价风险,医生的实际到手收入可能进一步缩水。与此同时,医院的态度也可能发生逆转。
过去医院对飞刀的态度是默许——只要你别出现事故,别让我赔钱,我不管你。但一旦要求公开透明报备,审批就意味着责任。
“医院反而可能不予通过。”郑晨说,“一旦知情,就有责任,对受邀方医院没有好处,只有风险。”医务科审批人员也可能倾向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拖则拖、能不批则不批。王鑫说,作为医务科,他的心态也发生了变化,“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我大不了不审批。对我个人没好处,潜在责任倒是一大堆。”
更隐蔽的是另一个现实:即使走公对公,私下渠道也未必能完全堵住。“需求太旺盛了。”李非说,“公对公到最后,可能会使得飞刀行为更加隐蔽。”
飞刀还有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出了事,谁负责?
“出了纠纷,第一反应肯定是找当地医院。当地医院处理不好,就顺着线跑到我们医院来告状。”王鑫说。
如果公对公落地,责任划分可能更加复杂。邀请医院和受邀医院都要承担相应责任,王鑫说,一旦把责任带上去了,审批就会变得很严格——说得好听叫严格,说得不好听就是拖着不批
李非所在的医院,做法更务实——出了事故,本院来承担。病人找不着专家,医院也没法往“飞刀”专家身上推,推了人家以后再也不来了。
“医疗这个事,谁也不敢给你打包票。专家做10个里有1个出问题,剩下9个病人还是获益的。要是把风险全赖到专家头上,人家以后不来,这种优质医疗资源就没了。”
为了留住资源,风险自己担着——这是基层医院在现实中的理性选择。
收入的变化、税收的规范、医院介入审批——三重因素叠加,“飞刀”走向阳光的道路可能才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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