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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已经打下来了,中成药为什么还是进不了医院?
第四批全国中成药联盟集采,把行业最后一点幻想也打碎了。
过去很多中成药企业相信,只要产品中选、价格降下来、获得协议采购量,就等于拿到了医院市场的通行证。
但现实恰恰相反。
2026年4月30日,第四批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开标,覆盖28个采购组、89种药品,全国4万余家医药机构参与报量,243家企业的310个产品拟中选。
健胃消食片、感冒清热颗粒、小儿肺热咳喘颗粒等家庭常备药也被纳入其中。
国家医保局强调,这次集采并非单纯“唯低价”,还增加了上市后研究、质量评价等综合评分因素。
看起来,中成药的价格问题正在被解决。
但另一个更尖锐的问题出现了:
价格降下来了,药却未必进得去;即使进了医院,也未必有人开;即使有人开,也未必完成得了协议采购量。
这不是一个采购问题,而是一场医院用药价值体系的重构。
中成药真正面对的,不是价格被打下来,而是原来支撑它进院和放量的那套理由,正在失效。
很多企业把集采理解成一个简单的交换:企业降价,医院给量。
这个理解在逻辑上没有错,但在医院的真实运行中,中间还隔着至少四道门。
第一道门是挂网,第二道门是医院药品目录,第三道门是科室临床路径,第四道门才是医生处方。
集采中选解决的,主要是采购资格和价格问题,并没有直接解决后三个问题。
医院报了量,不等于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已经同意正式进院;
药事会同意进院,也不等于临床科室愿意把产品纳入治疗路径;
科室允许使用,也不等于医生愿意承担处方责任。
中成药企业过去最容易犯的错误,是把国家采购资格,当成医院临床认可。
这两者根本不是一回事。
医保部门关心的是价格是否合理、竞争是否充分、采购是否规范;
医院药事会关心的是医院到底需不需要这个药;
科主任关心的是这个药能不能改善患者结局、会不会增加科室成本;
医生关心的是开出去以后,能不能解释、会不会被质疑、出了问题谁负责。
所以,中成药进院难的第一层原因,不是医院不执行集采,而是企业把“采购准入”和“临床准入”混为一谈了。
现在医院评价一个药,已经不再只问三个问题:
有没有批文?是不是医保?价格能不能接受?
而是开始问另外四个问题:
这套问题,对很多中成药并不友好。
大量中成药的说明书仍然使用“活血化瘀”“益气养阴”“清热解毒”“扶正固本”等宽泛表述。
适应证覆盖范围很大,但具体针对哪类患者、哪个治疗阶段、解决什么临床问题,往往说不清楚。
企业拿给药事会的材料,也经常停留在药理实验、专家经验、传统理论和几篇样本量较小的临床研究上。
这些材料可以证明产品“可能有效”,却很难回答医院真正关心的问题:
为什么一定要用? 不用会怎样? 与现有治疗相比,增加了什么明确收益?
医院今天并不缺药,缺的是在有限预算中能够被清楚解释的药。
一个中成药即使降到几元一盒,只要无法证明它在治疗路径中的具体位置,对医院而言仍然是额外成本。
这就是很多企业没有看懂的变化:便宜,只能说明花的钱少;价值,必须说明花这笔钱换来了什么。
过去中成药的优势是适应证宽、使用灵活、医生接受度高。
进入DRG/DIP和临床路径时代以后,这些优势正在反过来变成劣势。
适应证越宽,越难定义目标人群。 使用越灵活,越难形成标准路径。
疗效描述越综合,越难进入量化评价。
中成药不是天然没有价值,而是很多企业没有把这种价值,翻译成现代医院能够识别的语言。
很多企业把进院困难全部归咎于DRG。
这也不准确。
DRG/DIP并不是专门针对中成药,它压缩的是所有不能清楚证明必要性的费用,包括辅助用药、重复检查、低价值耗材以及缺乏明确结局收益的治疗项目。
DRG的底层逻辑非常简单,医保不再根据医院实际花了多少钱逐项买单,而是按照疾病分组或者病种分值支付。
医院花得越多,未必收入越高;如果治疗成本超过支付标准,超出的部分可能需要医院自行消化。
在这种情况下,科室不会先看哪个药最便宜,而会先判断哪个药最不能缺:
抗感染药不能随便停, 麻醉药不能随便停, 急救药不能随便停,能够直接影响手术、抢救和核心治疗结果的药,也不能随便停。
最后被压缩的,往往是那些“用了可能更好,不用似乎也可以”的产品。
很多中成药恰好被放在这个位置上。
国家医保局在DRG/DIP 2.0版政策中明确,支付方式改革要促进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规范诊疗行为,同时设置特例单议机制,支持复杂危重病例、新药新技术等特殊情况。
政策还明确提出,医疗机构不能简单把DRG/DIP支付标准作为医生个人限额,更不能直接与医生绩效挂钩。
这说明,DRG本身并没有规定“中成药不能用”。
真正的问题是,医院在内部管理时,通常会把最容易压缩、最难证明、最不影响核心指标的支出先砍掉。
因此,中成药不是被DRG行政性清退,而是在病种成本竞争中失去了优先级。
企业再去强调“价格已经很低”“这是国家集采中选产品”,并不能改变科室的选择。
因为科主任面对的不是药品单价,而是整个病种的盈亏表。
过去药品进院,很多时候是一个资源分配问题。
企业有关系、有专家、有科室需求、有推广能力,产品就可能进入目录。
现在,药品进院越来越像一个责任审查问题。
药事会每增加一个品种,都要面对几项风险:同类药品是否已经过多?
临床需求是否真实?证据是否足够?价格是否合理?采购量能否完成?
尤其是中成药,同一治疗领域往往存在几十个甚至上百个类似产品。
名称不同、组方不同、适应证相近,临床定位却高度重叠。
企业都说自己的产品独特,但站在医院目录管理者的角度看,很多产品解决的是同一个模糊问题。
医院没有动力同时引进五种“活血化瘀”、六种“清热解毒”、八种“益气养阴”的产品。
因为每增加一个品种,就会增加采购、库存、处方监控、合理用药点评和药品安全管理成本。
药事会真正压缩的,不只是药品费用,也是管理复杂度。
更重要的是,低价并不会自动降低决策风险。
河北省医保局曾通报,2447家医疗机构采购了价格超过集采中选价3倍以上的高价或次高价药品,涉及金额2.27亿元,占相关采购金额的69.83%。
以丹参产品为例,按日使用金额计算,最高价与最低价相差110倍。
表面看,这是医院偏爱高价药;但更深一层看,是医院和医生在用价格、品牌和历史使用经验替代质量判断。
当几十家企业生产同一个或者近似的中成药时,医生很难仅凭批准文号判断不同产品之间的真实质量差异。
原料产地不同,药材等级不同,提取工艺不同,质量控制能力不同,生产稳定性不同。
但这些差异往往无法通过现有说明书和临床资料被清晰展示。
在判断困难时,医生会选择自己熟悉的企业、长期使用的品牌或者过去没有出过问题的产品。
这不一定科学,却符合现实中的风险规避逻辑。
因此,低价中成药进院困难,不能只指责医生迷信品牌。
更根本的问题是:行业长期没有建立起足够可信的质量分层体系。
当质量无法比较时,品牌就成了替代指标;
当疗效无法量化时,历史习惯就成了替代证据。
集采报量解决不了真实需求,因为需求本来就不是采购科决定的
中标不等于处方权
医院需要的是价值证明
DRG砍掉的是“解释不清的成本”
药事会越来越难通过
中成药集采还有一个结构性矛盾:报量发生在采购环节,真实使用却发生在临床环节。
医院报量时,可能参考历史采购数据,但历史采购量并不等于未来临床需求。
过去有费用支持时,医生愿意使用;费用停止后,处方量可能下降。
过去病种支付约束较弱时,科室愿意保留;DRG全面落地后,科室可能主动压缩。
过去医院目录允许多个同类产品并存;目录精简以后,可能只保留一两个品种。
更现实的是,医院报量、药事会准入、科室使用和医生处方,往往不是同一批人在决策。
采购部门报了量,不能代替药事会做准入决定;
药事会通过了,也不能强迫科主任改变治疗路径;
科主任同意使用,也不能要求每位医生完成处方指标;
这就造成一个结果:企业按照预期采购量报价,医院却没有形成对应的临床使用机制。
所谓“带量”,最终可能只带来了纸面上的量,没有带来处方中的量。
这也是部分中成药集采后出现“量价齐跌”的根本原因。
企业让出了价格,却没有换来稳定需求。
医院获得了低价资格,却没有承担足够明确的使用责任。
医生面对临床风险,也没有义务为了完成协议量而开药。
三方各自理性,最后形成整体失灵。
OTC中成药被纳入集采后,问题还会更加复杂
第四批中成药集采首次大规模纳入家庭常备的非处方药,这意味着中成药集采已经不再只影响医院市场,也开始冲击零售市场。
但OTC品种的核心消费场景并不完全在医院。
健胃消食片、感冒清热颗粒、止咳类产品,很大一部分销量来自药店、基层终端和消费者自主购买。
这类产品进入集采以后,企业可能同时面对两套冲突的价格体系:
医院要求低价供应,药店需要足够毛利,线上平台持续比价,消费者仍然偏爱熟悉品牌。
如果集采价明显低于零售渠道价格,药店就不愿意主动销售低毛利中选产品;
如果企业同步降低零售价,又可能破坏原有经销商和零售终端利益。
所以,“老百姓为什么在药店买不到集采低价药”,不能简单归咎于医院进院。
医院集采价格不等于全国统一零售价,医院采购协议也不等于零售药店必须备货。
对OTC中成药而言,集采打掉的是院内价格,却未必同步建立院外供应机制。
这会成为下一阶段更大的矛盾:国家形成了低价,患者却未必能够在最常用的购买场景获得低价。
中成药企业真正要解决的,不是怎么“搞定药事会”
未来三年,大量中成药企业会在进院问题上走错方向。
它们会继续找专家、做院内会、整理几篇文献、强调产品中选、要求销售团队推动药事会。
这些动作不是完全没用,但已经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真正需要完成的是四次转型。
1)第一,从“产品有什么功效”转向“产品解决哪个具体临床问题”。
企业必须把宽泛适应证切成清晰人群、清晰场景、清晰疗程和清晰结局。
不是笼统地说改善气滞血瘀,而是回答在哪类患者、哪个治疗阶段,能否降低疼痛评分、减少其他药物使用、缩短症状持续时间或者改善依从性。
2)第二,从“证明有效”转向“证明值得支付”。
现代医院需要的不是一篇证明产品优于安慰剂的论文,而是证明它能够改善病种管理结果。
疗效证据只是起点,安全性、联合用药、住院日、再入院、并发症、患者依从性和治疗成本,才是医院真正关心的指标。
3)第三,从“全国统一推广”转向“重点场景建立路径”。
中成药企业不要再试图让一个产品覆盖十几个科室、几十种症状。
定位越宽,价值越模糊。
真正有可能留下来的产品,一定是在某个细分场景中形成了稳定路径。
例如围术期管理、慢病长期治疗、肿瘤支持治疗、康复管理或者特定症状控制。
只有先占住一个明确位置,才可能扩大使用范围。
4)第四,从“关系准入”转向“证据准入”。
未来药事会不是完全不要专家关系,而是专家也必须拿出能够在会上解释的材料。
企业需要建设的不只是销售团队,还包括医学、真实世界研究、药物经济学、准入和数据分析能力。
第四批中成药集采已经把上市后研究和评价纳入综合评分,这个信号非常明确:
未来中成药的竞争,不只是价格竞争,也不是简单的品牌竞争,而是质量、证据和供应能力的综合竞争。
中成药不是进院难,而是旧的进院理由失效了
过去,中成药可以依靠价格空间、专家关系、科室习惯和高频推广进入医院。
现在,这四个条件都在变化。
价格空间被集采压缩,专家个人影响力受到制度约束,科室用药受到DRG/DIP和临床路径控制,高频推广受到合规监管限制。
企业突然发现,过去最擅长的能力,不再能够兑换成医院销量。
于是大家把问题归结为药事会卡得严、医院不执行集采、医生不愿意开便宜药。
但这只是表象。
中成药进院越来越难,真正原因是医院已经从“有没有药可用”,进入“有限预算应该为什么价值买单”的时代。
药品价格已经不是唯一门槛,甚至不是最高门槛。
未来能够留在医院的中成药,必须同时回答五个问题:
质量是否稳定?临床定位是否清晰?证据是否可信?能否改善病种结局?能否证明使用它比不用它更划算?
回答不了这五个问题,哪怕价格再低,也只是一盒便宜的可选药。
回答得了这五个问题,即使没有最低价,也可能成为医院不愿意放弃的治疗工具。
所以,中成药企业下一阶段最危险的误判,是继续把全部精力放在“怎么进药事会”。
药事会只是门。
真正决定门能不能打开的,是门后面的临床价值、支付逻辑和责任机制。
国家已经把价格打下来了,
接下来被重新定价的,是每一个中成药存在于医院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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