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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打包付费 苏州市已实行

来源:基层医师公社  作者:于小渔  发布时间:2018-04-02   | |

门诊病历手册、普通门诊诊察费、急诊诊察费、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等等,这些都要打包付费了,一共10块!

如今,公立医院已经开始逐步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等,但设立医事服务费这项政策还大多停留在大医院层面,对于基层公立医疗机构,除北京以外,其他地方还未见大的动作。

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基层的医疗服务价格也要变了。3月30日,苏州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印发苏州市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一个重大政策: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这里指的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就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重点改革有以下几项:

第一 完善“一般诊疗费”政策,实行打包付费

这里的“一般诊疗费”指的可不是挂号费,它包括:门诊病历手册、普通门诊诊察费、急诊诊察费、门急诊留观诊察费、肌肉注射、皮下注射、皮内注射、静脉注射、静脉采血、心内注射、动脉加压注射、动脉采血、静脉输液、输血、留置静脉针、小儿静脉输液、小儿头皮输液、小儿输血、小儿留置静脉针、含一次性输液器等项目。

这些项目全部涵盖其中,属于打包收费项目,一共10元,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费。要注意的是,这个“一般诊疗费”在大医院是没有的,其主要针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特点而设置。

《通知》规定,在实行按人头付费的基础上,普通一般诊疗费20%纳入个人费用累计按医保规定结付,80%由职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也就是,其中8元由职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个人承担的2元纳入个人费用累计按医保规定结付。

第二 主任、副主任医师“一般诊疗费”与县级公立医院门诊诊察费同价

《通知》提到,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一般诊疗费”项目价格与县级公立医院门诊诊察费同价。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同时提供普通门诊,不提供普通门诊的不得收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专家门诊收费。

这些主任、副主任医师在三级大医院的诊察费一般是主任35元、副主任22元。如果是区县二级医院的主任和副主任,诊察费分别是25元和15元。这些主任、副主任医师来到基层医疗机构后,将参照二级医院的标准,按主任25元、副主任15元收取诊疗费。

注意,这里说的不是挂号类的“诊查费”,而是“诊疗费”。注意,是刚才我们专门介绍的“诊疗费”,含“疗”的。也就是说,价格和二级医院的一样,但提供了打包服务。如此,价格上更实惠,患者就免去奔波之苦,愿意选择到基层来找专家就诊。

第三 医疗服务价格有升有降

基层医疗价格改革要确保医保基金能承受、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提高、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提升等,因此就要根据不同情况科学调整各项价格,确保各方利益不受损失。

《通知》要求,提高部分综合医疗服务类、临床及手术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部分医技诊疗类项目价格。

其中如手术治疗等更体现医疗技术和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有所上调,像6岁(含)以下儿童手术项目会加收20%。

同时,一些检验项目、磁共振扫描、X线体层(CT)扫描、彩色多勒超声检查和部分以设备为主的辅助操作项目价格进行了下调。

这次医疗价格改革的目的主要是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衔接。只有价格机制统一了,才能更方便地实行双向转诊,更好地实现上下联动。

随着公立医院改革的不断深化,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也会紧跟步伐,其改革在顺应大潮流的同时,也具有着自身的性质和特点。

(原标题:基层医疗机构打包付费,这地实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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